关于公布四子王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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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四子王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我旗“两优”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内蒙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23〕19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 (略) 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乌政发〔2024〕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实际,梳理调整保留3810项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将《四子王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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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我旗“两优”专项行动成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内蒙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内政发〔2023〕19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 (略) 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 (略) 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乌政发〔2024〕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实际,梳理调整保留3810项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将《四子王旗本级部门权责清单保留目录(2024年版)》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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