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定型布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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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定型布生产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 (略) 依法对( (略) (略) 定型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定型布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鸿山镇邱 (略) 2号厂房1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五、项目概况:

无基建,租赁现有厂房,添加购置定型机、拉毛机、剖幅机、松捻机、退卷机、打卷机、剪毛机、烫光机、梳毛机、摇粒机、摇粒桶、烘干机等机械设备,项目所购置设备和所采用的工艺不属于产业指导名录淘汰类和限制类。主要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年产定型布45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 (略) 理,生活污水排放口为出租方原已建成的。生活 (略) (略) (略) 纳入石 (略) (略) 理 (略) 理,不涉及生产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将产生有机 (略) 域做单独密闭隔间措施,在定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定型、燃天然气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喷淋洗涤+余热回收+ (略) 理+活性炭吸附” (略) 理,并由1根17m排气筒排放。拉毛、烫光、梳毛、剪毛、摇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定型、拉毛、烫光、梳毛、剪毛、摇粒年工作时间为7200h。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 (略) 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 (略) 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废活性炭、原料空桶、废油、高浓度废液、纤维尘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③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渣、边角料经收集后均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重新利用。 (略) 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 (略) 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略)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编:(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 (略) 依法对( (略) (略) 定型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定型布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鸿山镇邱 (略) 2号厂房1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五、项目概况:

无基建,租赁现有厂房,添加购置定型机、拉毛机、剖幅机、松捻机、退卷机、打卷机、剪毛机、烫光机、梳毛机、摇粒机、摇粒桶、烘干机等机械设备,项目所购置设备和所采用的工艺不属于产业指导名录淘汰类和限制类。主要建筑物面积:0平方米,年产定型布45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 (略) 理,生活污水排放口为出租方原已建成的。生活 (略) (略) (略) 纳入石 (略) (略) 理 (略) 理,不涉及生产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将产生有机 (略) 域做单独密闭隔间措施,在定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定型、燃天然气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喷淋洗涤+余热回收+ (略) 理+活性炭吸附” (略) 理,并由1根17m排气筒排放。拉毛、烫光、梳毛、剪毛、摇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定型、拉毛、烫光、梳毛、剪毛、摇粒年工作时间为7200h。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 (略) 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设备应尽量选购低噪声设备;②减振:设备安装减振垫;③隔声:作业时注意关闭好车间门窗;④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项目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噪 (略) 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①废活性炭、原料空桶、废油、高浓度废液、纤维尘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②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③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渣、边角料经收集后均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重新利用。 (略) 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其产生、收集、 (略) 置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公众参与情况

(略) 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略)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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