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唐家湾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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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唐家湾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经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 (略)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中国化学工 (略) 唐家湾村地块(宜市国用(2012)第(略)-2号,以下简称“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隶属于中国化学工 (略)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现将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需对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位于 (略) (略) 西 (略) (窑湾街道)唐家湾村,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略).30m2。因该地块将用于住宅开发,属于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受湖北中 (略) (属于中国化学工 (略) 子公司)委托,湖北明台 (略) 开展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场地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略) 域卫星遥感影像初步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基本确认地块历史上的生产活动未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来源,其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用地满足当前居住用地规划要求,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经不确定分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第一阶段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工作,可结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地块调查监督工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湖北明台 (略) 咨询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湖北明台 (略)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717-(略)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 (略) (略) (略) 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根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经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 (略)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中国化学工 (略) 唐家湾村地块(宜市国用(2012)第(略)-2号,以下简称“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隶属于中国化学工 (略)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现将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需对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位于 (略) (略) 西 (略) (窑湾街道)唐家湾村,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略).30m2。因该地块将用于住宅开发,属于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受湖北中 (略) (属于中国化学工 (略) 子公司)委托,湖北明台 (略) 开展十六化建唐家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场地调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略) 域卫星遥感影像初步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基本确认地块历史上的生产活动未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略))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来源,其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用地满足当前居住用地规划要求,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经不确定分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满足第一阶段调查技术规范要求,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工作,可结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地块调查监督工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湖北明台 (略) 咨询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湖北明台 (略)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717-(略)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 (略) (略) (略) 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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