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光发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光发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年产*套汽车轮毂、*套电瓶车轮毂项目 | (略) (略) | (略) 台 (略) 三*街 (略) 1169号2号、3号车间 | (略) (略) | 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焊接、成型、硅烷化、电泳、喷塑等,主要设备为剪板下料机、激光焊、成型机、电焊机、冲床、车床、钻床、硅烷化线、电泳线、喷塑线等。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建设1 (略) 理能力为75t/d的生 (略) 理设施,采用“隔油调节+混凝沉淀+缺氧+好氧+二沉池”处理工艺。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 (略) 理,处理达标后纳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 (略) 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喷塑粉尘经三面围挡集气罩收集,通过自带的滤筒除尘+布 (略) 理后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布袋 (略) 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电泳烘干)废气经过“二级水喷淋” (略) 理后高空排放; (略) 理设施废气收集后经过次氯酸 (略) 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干式机加工边角料、经 (略) 理后的含油金属屑、焊渣、集尘灰(焊接)、废钢丸、废塑粉、废滤芯、废树脂和废RO膜、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集尘灰(抛丸)、废布袋、废切削液、漆渣、硅烷槽渣、污泥、废超滤渣和废超滤膜、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活性炭、隔油废油、废劳保用品等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 (略) 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台 (略) ( (略) )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年产*套汽车轮毂、*套电瓶车轮毂项目 | (略) (略) | (略) 台 (略) 三*街 (略) 1169号2号、3号车间 | (略) (略) | 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焊接、成型、硅烷化、电泳、喷塑等,主要设备为剪板下料机、激光焊、成型机、电焊机、冲床、车床、钻床、硅烷化线、电泳线、喷塑线等。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建设1 (略) 理能力为75t/d的生 (略) 理设施,采用“隔油调节+混凝沉淀+缺氧+好氧+二沉池”处理工艺。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 (略) 理,处理达标后纳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 (略) 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喷塑粉尘经三面围挡集气罩收集,通过自带的滤筒除尘+布 (略) 理后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布袋 (略) 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电泳烘干)废气经过“二级水喷淋” (略) 理后高空排放; (略) 理设施废气收集后经过次氯酸 (略) 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干式机加工边角料、经 (略) 理后的含油金属屑、焊渣、集尘灰(焊接)、废钢丸、废塑粉、废滤芯、废树脂和废RO膜、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集尘灰(抛丸)、废布袋、废切削液、漆渣、硅烷槽渣、污泥、废超滤渣和废超滤膜、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活性炭、隔油废油、废劳保用品等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 (略) 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台 (略) ( (略) )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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