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恒嘉业天津印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500万册图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年产3500 万册图书项目 | 天恒嘉业(天津) (略) | (略) (略) 马家 (略) 潮南 (略) 盛举道1号 | 天津 (略) | 天恒嘉业(天津) (略) 新建年产#册图书项 (略) (略) 马家 (略) 潮南 (略) 盛举道1号。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1、废气 印刷、胶装、覆膜、塑封等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边缘接软帘下垂至产污节点水 (略) )收集,废气由风机引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项目 (略) 雨污分流,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 (略) 共用污水排放口排入马家 (略) 理厂 (略) 理。该污水排放口日常监测及规范化管理由房东天津 (略) 负责。 3、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膜、废布料、废电化铝箔、废催化剂等,其中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显影液、水性覆膜胶)及废胶交由一 (略) 置单 (略) 理,其他一般固废均由物资回 (略) 理;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油墨、油墨清洗剂、润版液等)、沾染油墨废擦机布、废显影液、废过滤材料(废滤芯及活性炭)、冲版废水、沾染机油废物、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经收 (略) 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 | 无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钰华街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年产3500 万册图书项目 | 天恒嘉业(天津) (略) | (略) (略) 马家 (略) 潮南 (略) 盛举道1号 | 天津 (略) | 天恒嘉业(天津) (略) 新建年产#册图书项 (略) (略) 马家 (略) 潮南 (略) 盛举道1号。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1、废气 印刷、胶装、覆膜、塑封等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边缘接软帘下垂至产污节点水 (略) )收集,废气由风机引至“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项目 (略) 雨污分流,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 (略) 共用污水排放口排入马家 (略) 理厂 (略) 理。该污水排放口日常监测及规范化管理由房东天津 (略) 负责。 3、噪声 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膜、废布料、废电化铝箔、废催化剂等,其中废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桶(显影液、水性覆膜胶)及废胶交由一 (略) 置单 (略) 理,其他一般固废均由物资回 (略) 理;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油墨、油墨清洗剂、润版液等)、沾染油墨废擦机布、废显影液、废过滤材料(废滤芯及活性炭)、冲版废水、沾染机油废物、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经收 (略) 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 | 无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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