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废弃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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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废弃物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虹桥镇蒋华工 (略) 三桥港南侧

建设单位:江苏圣 (略)

基本情况:江苏圣 (略) 拟投资*元,购置压块机、打包机等设备,从事含油金属屑、废覆铜板、废旧电子产品、含电子元 (略) 板 (略) 置,其 (略) 置含油金属屑(HW09 900-006-09)*t/a、含油金属屑(HW08 900-200-08)*t/a、含油金属屑(一般工业固废)*t/a、废覆铜板(一般工业固废)3000t/a、废旧电子产品(一般工业固废)3500t/a、含电子元 (略) 板(HW49 900-045-49)2000t/a,其中含油金 (略) 置后,作为一般固废(石油溶剂含量<3%)出厂。此外,江苏圣 (略) 拟购置粉碎机等设备,在不增加现有产品产能的前提下, (略) 外购废 (略) 置方式进行调整,即外购废树脂粉不再进入现 (略) (略) 理,调整为进入新 (略) 理 (略) 理,厂区现有 (略) 板处理方式保持不变,仍为干式破碎。项目现 (略) 虹桥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证号:虹政投备〔2024〕54号、虹政投备〔2024〕95号,项目代码为2404-*-89-02-*、2406-*-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进虹 (略) 理 (略) 理。

2.废气 危废库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含油 (略) 置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旧电子产品、含电子元 (略) 板处置线废气经集气罩+密闭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规定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规定限值。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一般固废为废金属、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锡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外售或委托给具有相 (略) 理能力的废弃电器电 (略) 理企 (略) 理,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等交由有危废资质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62号,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虹桥镇蒋华工 (略) 三桥港南侧

建设单位:江苏圣 (略)

基本情况:江苏圣 (略) 拟投资*元,购置压块机、打包机等设备,从事含油金属屑、废覆铜板、废旧电子产品、含电子元 (略) 板 (略) 置,其 (略) 置含油金属屑(HW09 900-006-09)*t/a、含油金属屑(HW08 900-200-08)*t/a、含油金属屑(一般工业固废)*t/a、废覆铜板(一般工业固废)3000t/a、废旧电子产品(一般工业固废)3500t/a、含电子元 (略) 板(HW49 900-045-49)2000t/a,其中含油金 (略) 置后,作为一般固废(石油溶剂含量<3%)出厂。此外,江苏圣 (略) 拟购置粉碎机等设备,在不增加现有产品产能的前提下, (略) 外购废 (略) 置方式进行调整,即外购废树脂粉不再进入现 (略) (略) 理,调整为进入新 (略) 理 (略) 理,厂区现有 (略) 板处理方式保持不变,仍为干式破碎。项目现 (略) 虹桥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证号:虹政投备〔2024〕54号、虹政投备〔2024〕95号,项目代码为2404-*-89-02-*、2406-*-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进虹 (略) 理 (略) 理。

2.废气 危废库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含油 (略) 置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旧电子产品、含电子元 (略) 板处置线废气经集气罩+密闭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后,通过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规定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规定限值。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一般固废为废金属、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锡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外售或委托给具有相 (略) 理能力的废弃电器电 (略) 理企 (略) 理,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等交由有危废资质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62号,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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