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北环生态廊道北侧岩溶山峰犁壁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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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北环生态廊道北侧岩溶山峰犁壁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贵港荷丰 (略) :

《 (略) (略) 北环生态廊道北侧岩溶山峰犁壁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09 -# -04-05-#)。项 (略) (略) 港城街道群山村东北侧4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2′22.5762″,北纬23°7′53.1208″。项目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拟采用土地整理+旱地修复,矿山全部复垦为旱地,修复面积3.9984hm2,年开采#吨白云岩矿石原石和块石,拟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开采,将整座矿山统一开采降至+ (略) ,开采的土石料除用于本项目生态修复外,其余的土石料 (略) 依法依规交易,销售收益用于生态修复工程或纳入财政收入;项目开发期1.8年,治理复垦期和监测管护期3.0年,总服务年限4.8年。

项目总投资9006.#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79%。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024年9月9日 (略) (略) 发 (略) 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 (略) 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禁止占用或压占本 (略) 范围外的旱地,在 (略) (略) 修建挡墙,防止 (略) 内的土石方坍塌排入周边旱地,影响周边农作物。2.保护好 (略) 范围外的植被,不得随意开挖、填埋、 (略) 及 (略) 域原有的林地、旱地等。3.在 (略) (略) 边坡上筑堤填土,种植适宜本地生长的树木、藤蔓植物,实现边坡的绿化;矿石开采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使 (略) 被破坏的地表植被得到恢复。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及管理,提高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5. (略) (略) 设置截排水沟,将 (略) 外汇集的雨水排走,减少雨水进 (略) 等单元内,控制水土流失量。6.严格按照项目规划的范围进行开采,禁止超范围开采。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开采矿石钻孔凿岩过程采用自带收尘设施的钻机,使用孔口捕尘器收集粉尘;矿石开采须采取湿法作业,钻孔凿岩作业前,对矿体进行充分湿润,钻孔凿岩作业时,使用雾炮机等洒水降尘,增加洒水频率,减少扬尘。2.铲装工作面采用PVC管洒水设施,矿石卸料时,应尽量降低卸料高度,抑制粉尘飞扬。3.堆场设置自动联排喷淋装置,保持堆场的土石料湿润,降低风力扬尘。4.严禁超高运输,装料高度不超过车厢边沿,装车完毕后洒水增湿料面,加盖蓬布,控制汽车行驶车速,避免运输过程中产生大扬尘; (略) 面检查, (略) 面干燥起尘时,及时洒水降尘;矿区 (略) (略) 设施,车 (略) 前须对车轮和底盘进行冲洗,避免车 (略) ;运输车辆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不得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运输。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在高噪声机 (略) 设置活动室声屏障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运输车辆经 (略) 段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 (略) 线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四)落实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在 (略) 施工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淀池、隔油池。2.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排入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开采作业面洒水降尘,不外排。3.洗车废水及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关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灌;禁止将各类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五)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挖表土、开采废渣、沉淀池污泥用于 (略) 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周边村屯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略) 域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安装专用电表电线,单独记录环保设施用电情况,并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八)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九)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港北 (略) ,并按规定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港北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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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荷丰 (略) :

《 (略) (略) 北环生态廊道北侧岩溶山峰犁壁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09 -# -04-05-#)。项 (略) (略) 港城街道群山村东北侧4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2′22.5762″,北纬23°7′53.1208″。项目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拟采用土地整理+旱地修复,矿山全部复垦为旱地,修复面积3.9984hm2,年开采#吨白云岩矿石原石和块石,拟采用自上而下进行开采,将整座矿山统一开采降至+ (略) ,开采的土石料除用于本项目生态修复外,其余的土石料 (略) 依法依规交易,销售收益用于生态修复工程或纳入财政收入;项目开发期1.8年,治理复垦期和监测管护期3.0年,总服务年限4.8年。

项目总投资9006.#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79%。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024年9月9日 (略) (略) 发 (略) 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 (略) 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禁止占用或压占本 (略) 范围外的旱地,在 (略) (略) 修建挡墙,防止 (略) 内的土石方坍塌排入周边旱地,影响周边农作物。2.保护好 (略) 范围外的植被,不得随意开挖、填埋、 (略) 及 (略) 域原有的林地、旱地等。3.在 (略) (略) 边坡上筑堤填土,种植适宜本地生长的树木、藤蔓植物,实现边坡的绿化;矿石开采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使 (略) 被破坏的地表植被得到恢复。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及管理,提高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禁止捕猎野生动物。5. (略) (略) 设置截排水沟,将 (略) 外汇集的雨水排走,减少雨水进 (略) 等单元内,控制水土流失量。6.严格按照项目规划的范围进行开采,禁止超范围开采。

(二)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开采矿石钻孔凿岩过程采用自带收尘设施的钻机,使用孔口捕尘器收集粉尘;矿石开采须采取湿法作业,钻孔凿岩作业前,对矿体进行充分湿润,钻孔凿岩作业时,使用雾炮机等洒水降尘,增加洒水频率,减少扬尘。2.铲装工作面采用PVC管洒水设施,矿石卸料时,应尽量降低卸料高度,抑制粉尘飞扬。3.堆场设置自动联排喷淋装置,保持堆场的土石料湿润,降低风力扬尘。4.严禁超高运输,装料高度不超过车厢边沿,装车完毕后洒水增湿料面,加盖蓬布,控制汽车行驶车速,避免运输过程中产生大扬尘; (略) 面检查, (略) 面干燥起尘时,及时洒水降尘;矿区 (略) (略) 设施,车 (略) 前须对车轮和底盘进行冲洗,避免车 (略) ;运输车辆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油,不得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运输。

(三)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在高噪声机 (略) 设置活动室声屏障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运输车辆经 (略) 段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 (略) 线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四)落实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在 (略) 施工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淀池、隔油池。2.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排入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开采作业面洒水降尘,不外排。3.洗车废水及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关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灌;禁止将各类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五)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挖表土、开采废渣、沉淀池污泥用于 (略) 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周边村屯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项目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略) 域平面布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环保设施安装专用电表电线,单独记录环保设施用电情况,并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八)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九)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港北 (略) ,并按规定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略) 港北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 (略) 。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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