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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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名称: 2024年12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略)/2024-(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略)
产生日期: 2024-12-30 发布日期: 2024-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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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安康医疗高端手术器械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江苏武进经 (略) 孟津河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3:建设单位:常州 (略)

4:项目概况: (略) 战略发展规划,常州 (略) 拟投资(略)万元,整体搬迁至江苏武进经 (略) 孟津河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需用地(略)平方米(约35亩),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约(略)平方米,新购置设备389台(套),主要包括吻合器生产线、呼吸机生产线、超声刀生产线及内窥镜生产线设备等。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年产内窥镜(略)套、内窥镜下手术器械及辅助器械(略)套、超声止血刀(略)套及医用无创呼吸机(略)套(年产总规模(略)套)。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

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 (略) (略) (略) (略) ,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本项目洗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收集送至低温蒸发 (略) 理,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塔,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接管进滨 (略) (略) 理,尾水排至新京杭运河。

5.2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于车间外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

全厂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相关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在厂界浓度预计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相关标准。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无源厂房为边界外扩50米形成 (略) 域。

5.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室内, (略) 理风机经隔声罩,隔声量均不低于25dB(A),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厂界外声环 (略) 类别3类标准。

5.4固体废物

根据固废性 (略) 理:废切削液、废油、研磨废液、蒸发浓缩物、实验器具清洗废液、分析测试废液(含细菌培养基)、废包装材料、废实验耗材、废油包装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 (略) 置;废包装袋、废注塑件、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石英砂(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由供应商回收;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油渣、餐厨垃圾委托专 (略) 置。项目固体 (略) 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略)

1、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名称: 2024年12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略)/2024-(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略)
产生日期: 2024-12-30 发布日期: 2024-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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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安康医疗高端手术器械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江苏武进经 (略) 孟津河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3:建设单位:常州 (略)

4:项目概况: (略) 战略发展规划,常州 (略) 拟投资(略)万元,整体搬迁至江苏武进经 (略) 孟津河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需用地(略)平方米(约35亩),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约(略)平方米,新购置设备389台(套),主要包括吻合器生产线、呼吸机生产线、超声刀生产线及内窥镜生产线设备等。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年产内窥镜(略)套、内窥镜下手术器械及辅助器械(略)套、超声止血刀(略)套及医用无创呼吸机(略)套(年产总规模(略)套)。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

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 (略) (略) (略) (略) ,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本项目洗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收集送至低温蒸发 (略) 理,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冷却塔,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接管进滨 (略) (略) 理,尾水排至新京杭运河。

5.2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于车间外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

全厂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相关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在厂界浓度预计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相关标准。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无源厂房为边界外扩50米形成 (略) 域。

5.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室内, (略) 理风机经隔声罩,隔声量均不低于25dB(A),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厂界外声环 (略) 类别3类标准。

5.4固体废物

根据固废性 (略) 理:废切削液、废油、研磨废液、蒸发浓缩物、实验器具清洗废液、分析测试废液(含细菌培养基)、废包装材料、废实验耗材、废油包装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 (略) 置;废包装袋、废注塑件、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石英砂(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由供应商回收;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油渣、餐厨垃圾委托专 (略) 置。项目固体 (略) 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略)

1、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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