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杭州市临安区2024年度第二批企业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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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杭州市临安区2024年度第二批企业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补助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充分调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略) 级有关文件精神,现 (略) (略) 2024年度第二批企业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补助公告如下:

一、受理条件

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

(一) (略) 注册的企业工作期间,通过初定、评审、考试、确认等方式取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 (略) 缴纳社会保险;

(二)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

二、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非工作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流程

(一)人才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将材 (略) (略) 。

申请材料包括:

1.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分别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字、落款日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落款日期的《 (略) (略) 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1)、《 (略) (略) 专业技术副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2)、《 (略) (略) 专业技术正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分别提供本人中级职称证书、副高职称证书、正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从申报现职称以来任职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提供从申报现职称以来任职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资格审查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上述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应责任 (略) 理。

(三)受理审核并公示

区 (略) 对上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并在“临安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补助资金

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补助文件,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补助标准

按中级1000元/人、副高5000元/人、正高(略)元/人标准给予补助,取得同一层次职称水平的只发放一次补助,同一人才采取“晋档补差”方式给予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需在取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1年内申请,且申请时限内仍 (略) 企业工作并 (略) 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时限内企业税务登记 (略) ,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略) 级国库。

(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取得时间以证书上载明的资格取得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供所需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因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后果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依法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限制各类表彰奖励。

(六)联系电话及受理地址:

1.联系电话:0571—(略)、(略)。

2.受理地址:区 (略) 人才开发科(锦城 (略) 1863号1号楼303办公室)。


附件:

1. (略) (略) 企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doc

2. (略) (略) 企业专业技术副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doc

3. (略) (略) 企业专业技术正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doc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30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充分调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略) 级有关文件精神,现 (略) (略) 2024年度第二批企业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补助公告如下:

一、受理条件

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才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2项条件:

(一) (略) 注册的企业工作期间,通过初定、评审、考试、确认等方式取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 (略) 缴纳社会保险;

(二)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

二、受理时间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非工作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流程

(一)人才申请

申请人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将材 (略) (略) 。

申请材料包括:

1.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分别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字、落款日期,所在单位签署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落款日期的《 (略) (略) 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1)、《 (略) (略) 专业技术副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2)、《 (略) (略) 专业技术正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分别提供本人中级职称证书、副高职称证书、正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从申报现职称以来任职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提供从申报现职称以来任职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资格审查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上述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应责任 (略) 理。

(三)受理审核并公示

区 (略) 对上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并在“临安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补助资金

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补助文件,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补助标准

按中级1000元/人、副高5000元/人、正高(略)元/人标准给予补助,取得同一层次职称水平的只发放一次补助,同一人才采取“晋档补差”方式给予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需在取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1年内申请,且申请时限内仍 (略) 企业工作并 (略) 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时限内企业税务登记 (略) ,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略) 级国库。

(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取得时间以证书上载明的资格取得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及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供所需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因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后果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依法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限制各类表彰奖励。

(六)联系电话及受理地址:

1.联系电话:0571—(略)、(略)。

2.受理地址:区 (略) 人才开发科(锦城 (略) 1863号1号楼303办公室)。


附件:

1. (略) (略) 企业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doc

2. (略) (略) 企业专业技术副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doc

3. (略) (略) 企业专业技术正高职称人才补助申请表.doc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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