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旦行委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第31项问题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大柴旦行委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第31项问题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近期,我区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第31 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取得《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核查表》(第31项问题)。现对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
公示期内对该事项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0977-# 大柴旦行委办公室
0977-# 大柴旦行委建设和 (略)
传 真:0977-#
来信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柴 (略) 12号。
附表: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核查表(第31项问题)
大柴旦行委建设和 (略)
2024年12月27日
近期,我区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第31 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取得《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核查表》(第31项问题)。现对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
公示期内对该事项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0977-# 大柴旦行委办公室
0977-# 大柴旦行委建设和 (略)
传 真:0977-#
来信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柴 (略) 12号。
附表: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核查表(第31项问题)
大柴旦行委建设和 (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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