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宁明县慈善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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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宁明县慈善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宁明县慈善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宁明县慈善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宁明县慈善会成立登记。

宁明县慈善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略) 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宁明县慈善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按规定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开展有关规定所列重大事项的,应提前15日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报告。


宁 (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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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慈善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宁明县慈善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宁明县慈善会成立登记。

宁明县慈善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略) 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宁明县慈善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按规定提交上一年年度报告;开展有关规定所列重大事项的,应提前15日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报告。


宁 (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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