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卓资县分局对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系统节水改造和稀硫酸提浓综合利用改造项目项目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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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卓资县分局对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系统节水改造和稀硫酸提浓综合利用改造项目项目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0日起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4-*(市 (略) (略) )

通讯地址:卓资县政务审批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文 号

发文时间

1

内蒙 (略) (略) 循环水系统节水改造和稀硫酸提浓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卓资县

内蒙 (略) (略)

乌环卓审[2024]14号

2024.12.30

关于内蒙 (略) (略) 循环水系统节水改造和稀硫酸提浓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0日起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4-*(市 (略) (略) )

通讯地址:卓资县政务审批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文 号

发文时间

1

内蒙 (略) (略) 循环水系统节水改造和稀硫酸提浓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卓资县

内蒙 (略) (略)

乌环卓审[2024]14号

2024.12.30

关于内蒙 (略) (略) 循环水系统节水改造和稀硫酸提浓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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