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八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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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八组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八组地块(后文简称“本地块”)位于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八组,本地块西侧临近吴家沟,南侧临近 (略) ,东侧靠近苍溪梨文化博物馆,北侧靠近212国道,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5°56′21.33″,纬度:31°47′14.89″,用地面积约(略).54m2(合49.64亩),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八组地块属于园地(果园0201)变更为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略))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09)。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从现有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调查地块存在确定的污染源,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可忽略,地块历史不曾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手工印染等。

本次快速检测项目为砷、镉、铬、铜、铅、汞、镍、硒、锰、锌、钼共11项指标。砷、镉、铜、铅、汞、镍检出结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表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钼、硒检出结果小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检出结果小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表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联系人:杨尚念

联系电话:(略)

,苍溪县

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八组地块(后文简称“本地块”)位于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八组,本地块西侧临近吴家沟,南侧临近 (略) ,东侧靠近苍溪梨文化博物馆,北侧靠近212国道,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5°56′21.33″,纬度:31°47′14.89″,用地面积约(略).54m2(合49.64亩),苍溪县陵江镇回水村一、八组地块属于园地(果园0201)变更为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略))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09)。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历史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因此,从现有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调查地块存在确定的污染源,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可忽略,地块历史不曾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手工印染等。

本次快速检测项目为砷、镉、铬、铜、铅、汞、镍、硒、锰、锌、钼共11项指标。砷、镉、铜、铅、汞、镍检出结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表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钼、硒检出结果小于《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表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检出结果小于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表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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