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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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受莎车 (略) 管理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 (略) 承担了莎车 (略)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咨询邮箱:*@*q.co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中科帝俊 (略) 魏姗姗,联系电话:*。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 (略) 及其 (略) 。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 (略) 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莎车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小燕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中科帝俊 (略)

环评单位地址:新 (略) (略) 818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魏姗姗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时间为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莎车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莎车 (略)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pdf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受莎车 (略) 管理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 (略) 承担了莎车 (略)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请咨询邮箱:*@*q.com。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中科帝俊 (略) 魏姗姗,联系电话:*。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 (略) 及其 (略) 。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 (略) 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

http://**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莎车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小燕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中科帝俊 (略)

环评单位地址:新 (略) (略) 818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魏姗姗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时间为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莎车 (略) 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莎车 (略)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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