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国家级水上运动后备人才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余干县国家级水上运动后备人才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类型 |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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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余干县国家级水上运动后备人才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公示日期 | 2024-12-30 |
详细介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监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体育用地,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附件列表 |
类型 | 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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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余干县国家级水上运动后备人才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公示日期 | 2024-12-30 |
详细介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监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体育用地,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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