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略)
传 真:0477-(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伊金霍洛旗兰家塔 (略) 煤矿改建项目 | (略) 伊金霍洛旗 | 伊金霍洛旗兰家塔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伊金霍洛旗兰家塔 (略) 煤矿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 (略) 伊金霍洛旗境内, (略) 划隶属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管辖,整 (略) 块、矿区深部资源及剔除基 (略) 域和奎洞沟及安全防护距 (略) 面积约2.566平方公里,露天开采(略)吨/年,划分 (略) ,可采煤层为煤层3-2、4-2、6-1号煤层,开采标高1280米~1150米,剩余保有资源储量为611.(略)吨,设计可采储量为295.(略)吨,剩余服务年限为5.0年。本项目进行接续开采,开采规模不变,开采面积增加,开采标高变化,开采深度增加,依托现有工业场地,在现有储煤场地内建设1座(略)平方米储煤棚,采掘场排土完全实现内排,不再建设外排土场。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7237.(略)元,其中环保投资1151.(略)元,占总投资的15.90%。 本项目各煤层平均硫分为0.56%~0.75%,灰分平均值在9.85%~14.27%,本项目原煤委托内蒙 (略) 煤矿配套洗煤厂进行洗选,已签订委托协议。内蒙 (略) (略)吨/年选煤厂建设地点位于纳林陶亥镇油房渠煤矿工业场地内,距离兰家塔煤矿直线距离6.55千米,该洗煤厂为油房渠煤矿配套洗煤厂,油房渠煤矿生产能力为(略)吨/年,另外与伊金霍洛旗兴隆煤矿签订(略)吨/年的供煤协议,由于兴隆煤矿已闭坑,因此油房渠洗煤厂将(略)吨产能转移给兰家塔煤矿。 | (一)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矿 (略) 环绕,现状无农作物种植,标高为1268米,基本农田面积为743平方米,开采时设置850平方米的围挡棚,并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任何开采活动进入基本农田。开 (略) 时, (略) 西侧南北拉钩,东西推进,开 (略) 后5个月时接近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向下按38°倾角进行开采,由于边坡角的偏移,台阶向下部逐渐扩大,采坑内进行阶梯式采煤,开采标高为1260~1180米,最大开采深度为80米,台阶高度为20米,设置4个台阶,采煤时加大洒水抑尘频次,外加围挡,避免粉尘对农作物的影响。根据设计文件,项目采用围绕基本农田开采,首先开采基本农田北侧,边开采边进行内排,内排后进行植被恢复,内排高度为1275米,与基本农田高差为7米,形成1个台阶。待北侧开采结束后,向南缓帮过度,先开采基本农田南侧,再开 (略) ,临近基本农 (略) 域开采结束后,周围进行内排,恢复植被标高为1275米,高于基本农田7米,设置一个台阶,最终基本农田位于地 (略) ,在1275米的内排标高上设置基本农田灌溉设置, (略) 复垦绿化用水共用该设施,确保基本农田功能不丧失。 采矿活动结束后,对工业场地、储煤场建筑物及地基进行拆除,拆除后运往采坑进行回填,平整后覆土、恢复植被。闭坑时尾坑 (略) 南侧,先将坑内土地整平,修成台阶状,再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选择适合当地种植、耐旱、耐寒、耐贫瘠、生长迅速的植物物种。在复垦前几年,首先考虑种植一些豆科植物,如草木樨、紫花苜蓿,沙打旺等植物,植物种植几年后,再向林灌(草)模式过渡,最终 (略) 恢复为林业用地。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发生变化,生活污水进入工业场 (略) 理规模为15立方米/小时、型号为BIOSWF-15型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标准后用于储煤棚洒水抑尘和工业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采坑雨季积水及矿坑涌水经露天采 (略) 集水池收集,1座420立方米的集水池收集后,池内加入絮凝剂(PAC)、混凝剂(PAM),经混凝、絮凝、 (略) 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2新(改、扩)建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表1标准后,用于夏季 (略) 复垦绿化及洒水抑尘,冬季全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奎洞沟周边种植植被过滤带,同时临近河道施工时加强洒水抑尘,有效减少粉尘颗粒物对扬河流水质的影响。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略) 域地下水流向总体上为西北向东南, (略) 北侧293米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略) 外东南侧100米新建1口水井作为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合计2眼。监测因子包括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类、水位,每年检测2次。 本项目布设土壤跟踪监测, (略) 东南侧、基本农 (略) 东侧地方公益林布设生态影响型监测点,设置3个表层样,监测因子为pH、含盐量、石油烃,每5年监测1次;在生 (略) 理站附近、危废暂存库附近、工业场地外西侧下游、内排土场设置污染影响型监测点,监测因子包括镉、铅、铜、砷、镍、汞、六价铬、石油烃、pH,每5年监测1次。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掘场钻孔采用湿式穿孔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矿区设置雾炮车2台、洒水车4台,对采掘场及排土场工作面采取洒水喷淋、雾炮洒水;排土场及时碾压、 (略) 绿化复垦等抑尘措施;排土场、采掘场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确 (略) 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 (略) (略) 联网;储煤场设喷淋洒水装置,定时向煤堆洒水,同时安装高清视频探头,并与环 (略) 。储煤棚四周留有畅捷的运输通道及回车场地。安装监控设施,配备一定数量的视频探头,确 (略) 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清洗,并与 (略) 。施工机械、运输汽车燃用高品质燃料,运煤车辆加盖篷布,防止煤尘外逸, (略) 定期洒水和清扫。本项目矿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矿区边界噪声预测值昼间为27.5~49.5dB(A),夜间为25.5~35.4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兰家塔社最近村民预测值昼间为49.7dB(A),夜间为40.3dB(A),马家塔社最近村民最近居民预测值昼间为49.3dB(A),夜间为40.2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敏感点影响较小;车辆行驶噪声 (略) 两侧20米范围以外时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夜间标准值(60dB(A)、50dB(A))的要求。 (六)固 (略) 置措施 土岩剥离物(总量(略).(略)立方米),全部内排;本项目原煤拉至油房渠洗煤厂洗选,油房渠洗煤厂洗选本项目产生的矸石(16.(略)吨/年),矿坑水沉淀煤泥40吨/年)送至储煤棚掺入原煤进行洗选后销售。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8吨/年)、废油桶(50个/年)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 (略) 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113.52吨/年)及生 (略) 理站污泥(4.5t/a)交 (略) 美都 (略) (略) 理。 闭坑后,对地面工业场地、储煤场及机修场地等生 (略) 进行拆除,对拆除后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可回收的材料,如钢材、木材和塑料等应进行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转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略)
传 真:0477-(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伊金霍洛旗兰家塔 (略) 煤矿改建项目 | (略) 伊金霍洛旗 | 伊金霍洛旗兰家塔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伊金霍洛旗兰家塔 (略) 煤矿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 (略) 伊金霍洛旗境内, (略) 划隶属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管辖,整 (略) 块、矿区深部资源及剔除基 (略) 域和奎洞沟及安全防护距 (略) 面积约2.566平方公里,露天开采(略)吨/年,划分 (略) ,可采煤层为煤层3-2、4-2、6-1号煤层,开采标高1280米~1150米,剩余保有资源储量为611.(略)吨,设计可采储量为295.(略)吨,剩余服务年限为5.0年。本项目进行接续开采,开采规模不变,开采面积增加,开采标高变化,开采深度增加,依托现有工业场地,在现有储煤场地内建设1座(略)平方米储煤棚,采掘场排土完全实现内排,不再建设外排土场。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7237.(略)元,其中环保投资1151.(略)元,占总投资的15.90%。 本项目各煤层平均硫分为0.56%~0.75%,灰分平均值在9.85%~14.27%,本项目原煤委托内蒙 (略) 煤矿配套洗煤厂进行洗选,已签订委托协议。内蒙 (略) (略)吨/年选煤厂建设地点位于纳林陶亥镇油房渠煤矿工业场地内,距离兰家塔煤矿直线距离6.55千米,该洗煤厂为油房渠煤矿配套洗煤厂,油房渠煤矿生产能力为(略)吨/年,另外与伊金霍洛旗兴隆煤矿签订(略)吨/年的供煤协议,由于兴隆煤矿已闭坑,因此油房渠洗煤厂将(略)吨产能转移给兰家塔煤矿。 | (一)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矿 (略) 环绕,现状无农作物种植,标高为1268米,基本农田面积为743平方米,开采时设置850平方米的围挡棚,并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任何开采活动进入基本农田。开 (略) 时, (略) 西侧南北拉钩,东西推进,开 (略) 后5个月时接近基本农田,基本农田向下按38°倾角进行开采,由于边坡角的偏移,台阶向下部逐渐扩大,采坑内进行阶梯式采煤,开采标高为1260~1180米,最大开采深度为80米,台阶高度为20米,设置4个台阶,采煤时加大洒水抑尘频次,外加围挡,避免粉尘对农作物的影响。根据设计文件,项目采用围绕基本农田开采,首先开采基本农田北侧,边开采边进行内排,内排后进行植被恢复,内排高度为1275米,与基本农田高差为7米,形成1个台阶。待北侧开采结束后,向南缓帮过度,先开采基本农田南侧,再开 (略) ,临近基本农 (略) 域开采结束后,周围进行内排,恢复植被标高为1275米,高于基本农田7米,设置一个台阶,最终基本农田位于地 (略) ,在1275米的内排标高上设置基本农田灌溉设置, (略) 复垦绿化用水共用该设施,确保基本农田功能不丧失。 采矿活动结束后,对工业场地、储煤场建筑物及地基进行拆除,拆除后运往采坑进行回填,平整后覆土、恢复植被。闭坑时尾坑 (略) 南侧,先将坑内土地整平,修成台阶状,再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选择适合当地种植、耐旱、耐寒、耐贫瘠、生长迅速的植物物种。在复垦前几年,首先考虑种植一些豆科植物,如草木樨、紫花苜蓿,沙打旺等植物,植物种植几年后,再向林灌(草)模式过渡,最终 (略) 恢复为林业用地。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发生变化,生活污水进入工业场 (略) 理规模为15立方米/小时、型号为BIOSWF-15型地埋式一体 (略) (略) 理,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标准后用于储煤棚洒水抑尘和工业场地绿化用水,不外排。采坑雨季积水及矿坑涌水经露天采 (略) 集水池收集,1座420立方米的集水池收集后,池内加入絮凝剂(PAC)、混凝剂(PAM),经混凝、絮凝、 (略) 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2新(改、扩)建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表1标准后,用于夏季 (略) 复垦绿化及洒水抑尘,冬季全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奎洞沟周边种植植被过滤带,同时临近河道施工时加强洒水抑尘,有效减少粉尘颗粒物对扬河流水质的影响。 (三)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略) 域地下水流向总体上为西北向东南, (略) 北侧293米设置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略) 外东南侧100米新建1口水井作为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合计2眼。监测因子包括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类、水位,每年检测2次。 本项目布设土壤跟踪监测, (略) 东南侧、基本农 (略) 东侧地方公益林布设生态影响型监测点,设置3个表层样,监测因子为pH、含盐量、石油烃,每5年监测1次;在生 (略) 理站附近、危废暂存库附近、工业场地外西侧下游、内排土场设置污染影响型监测点,监测因子包括镉、铅、铜、砷、镍、汞、六价铬、石油烃、pH,每5年监测1次。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掘场钻孔采用湿式穿孔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矿区设置雾炮车2台、洒水车4台,对采掘场及排土场工作面采取洒水喷淋、雾炮洒水;排土场及时碾压、 (略) 绿化复垦等抑尘措施;排土场、采掘场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确 (略) 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 (略) (略) 联网;储煤场设喷淋洒水装置,定时向煤堆洒水,同时安装高清视频探头,并与环 (略) 。储煤棚四周留有畅捷的运输通道及回车场地。安装监控设施,配备一定数量的视频探头,确 (略) 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清洗,并与 (略) 。施工机械、运输汽车燃用高品质燃料,运煤车辆加盖篷布,防止煤尘外逸, (略) 定期洒水和清扫。本项目矿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矿区边界噪声预测值昼间为27.5~49.5dB(A),夜间为25.5~35.4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兰家塔社最近村民预测值昼间为49.7dB(A),夜间为40.3dB(A),马家塔社最近村民最近居民预测值昼间为49.3dB(A),夜间为40.2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敏感点影响较小;车辆行驶噪声 (略) 两侧20米范围以外时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夜间标准值(60dB(A)、50dB(A))的要求。 (六)固 (略) 置措施 土岩剥离物(总量(略).(略)立方米),全部内排;本项目原煤拉至油房渠洗煤厂洗选,油房渠洗煤厂洗选本项目产生的矸石(16.(略)吨/年),矿坑水沉淀煤泥40吨/年)送至储煤棚掺入原煤进行洗选后销售。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8吨/年)、废油桶(50个/年)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 (略) 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113.52吨/年)及生 (略) 理站污泥(4.5t/a)交 (略) 美都 (略) (略) 理。 闭坑后,对地面工业场地、储煤场及机修场地等生 (略) 进行拆除,对拆除后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可回收的材料,如钢材、木材和塑料等应进行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转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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