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罗源松山迹头至选屿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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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28线罗源松山迹头至选屿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228线罗源松山迹头至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交通〔2024〕3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我省普通国 (略) 网,提升国道通行能力,加强罗源 (略) 与福州台 (略) (略) 交通联系,提升环罗源湾疏港集疏运能力,增强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罗源松山迹头至 (略) 工程(项目编码: 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罗源县松山镇。

  三、项目单位:罗源县交通国有 (略) 。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略) 线起于罗源县松山镇迹头 (略) 与国道G228线交叉口,利用现状围垦 (略) 基向南布线至三屿,后沿现状水闸上游新建大桥跨过松山湖至二屿,与 (略) ( (略) )T型平面交叉,终于选屿村附近,顺接现状国道G228线。路线全长约2.23公里。

  项目全线 (略) (略) 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米。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47亿元, (略) 部分3.23亿元,建安费2.6亿元;市政部分0.24亿元,建安费0.21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罗源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罗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国道G228线罗源松山迹头至 (略) 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罗政函〔2024〕70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 (略) 线平、纵面设计,做好与海堤的衔接,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二) (略) 域规 (略) 网的衔接,进一步优化交叉口布置,深化 (略) 的平面交叉方案。

  (三)深化桥梁桥位、桥型布置,加强结构设计和施工建设方案比选,做好桥梁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研究。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 (略) 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 (略) 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228线罗源松山迹头至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交通〔2024〕3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28线的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我省普通国 (略) 网,提升国道通行能力,加强罗源 (略) 与福州台 (略) (略) 交通联系,提升环罗源湾疏港集疏运能力,增强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28线罗源松山迹头至 (略) 工程(项目编码: 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罗源县松山镇。

  三、项目单位:罗源县交通国有 (略) 。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略) 线起于罗源县松山镇迹头 (略) 与国道G228线交叉口,利用现状围垦 (略) 基向南布线至三屿,后沿现状水闸上游新建大桥跨过松山湖至二屿,与 (略) ( (略) )T型平面交叉,终于选屿村附近,顺接现状国道G228线。路线全长约2.23公里。

  项目全线 (略) (略) 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米。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47亿元, (略) 部分3.23亿元,建安费2.6亿元;市政部分0.24亿元,建安费0.21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罗源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罗源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国道G228线罗源松山迹头至 (略) 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函》(罗政函〔2024〕70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 (略) 线平、纵面设计,做好与海堤的衔接,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二) (略) 域规 (略) 网的衔接,进一步优化交叉口布置,深化 (略) 的平面交叉方案。

  (三)深化桥梁桥位、桥型布置,加强结构设计和施工建设方案比选,做好桥梁安全性、耐久性、经济性等研究。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 (略) 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 (略) 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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