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综合体育设施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梅山综合体育设施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基本情况
梅山综合体育设施工程地块(中心坐标121.(略)°,29.(略)°)位 (略) 梅山街道,地块由(略)-10-01地块和(略)-10-02地块组成,(略)-10-01地块占地面积(略)m2、(略)-10-02地块占地面积2798m2,合计为(略)m2。北侧为景观带,以北为海湾;东侧为未利用地;南 (略) ,以南为美的海畔云城;西侧为梅山大桥,以西为河道。地块将用于体育用地和公园绿地。
历史上地块为海湾;后进行围海造地,地块变为养殖塘及盐场;2011年开始梅山水道工程开工建设,地块内盐场及养殖塘不再使用, (略) 域使用来源合规,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渣土塘渣进行填埋、平整;2021年地 (略) 域使用塘渣垫高后临时作为美的海畔云城项目指挥部使用,北侧水塘(略)续使用周边 (略) 挖掘地下设施产生的弃方进行填埋;2023年地块东侧项目指挥部拆除;2024年9月地块北侧开挖水塘,挖掘产生的弃方堆放在地块南侧;至踏勘期间地块无明显变化。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利用历史分析、 (略) 域分析。地块 (略) 域曾作为养殖塘使用; (略) 域存在较多外来填土、堆土; (略) 域曾作为项目指挥部使用。上述情况均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未有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第二阶段调查结果
(1)采样布点
本次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置6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1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采样深度为地下0.5m或9m,采集1个或6个土壤样品;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下水井深度为9m,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布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布置2个底质采样点,采集2个底质样品。地块外东南侧设置1个土壤、地下水对照点,土壤采样深度为地下6m,采集4个土壤样品;地下水井深度为6m,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
(2)检测指标
土壤、底质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锌、铬。地下水、地表水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锌、铬。
(3)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现场钻孔记录描述,本地块地面以下7.5m深大致分为以下3层:表层为杂填土,约至地下0~3.3m,潮,疏;第二层为粉质粘土,约至地下1.4~5.1m,湿,密;第三层为淤泥质粉质粘土,约至地下3.1~9.0m,湿,密。通过surfer软件对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地块的地下水流向近似为由西南向东北流。
(4)检测结果
土壤、底质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IV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筛选值。地表水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筛选值。
(5)调查结论
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难以排除本地块存在的人为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并通过开展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结果分析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可用于体育用地和公园绿地使用。
地块基本情况
梅山综合体育设施工程地块(中心坐标121.(略)°,29.(略)°)位 (略) 梅山街道,地块由(略)-10-01地块和(略)-10-02地块组成,(略)-10-01地块占地面积(略)m2、(略)-10-02地块占地面积2798m2,合计为(略)m2。北侧为景观带,以北为海湾;东侧为未利用地;南 (略) ,以南为美的海畔云城;西侧为梅山大桥,以西为河道。地块将用于体育用地和公园绿地。
历史上地块为海湾;后进行围海造地,地块变为养殖塘及盐场;2011年开始梅山水道工程开工建设,地块内盐场及养殖塘不再使用, (略) 域使用来源合规,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渣土塘渣进行填埋、平整;2021年地 (略) 域使用塘渣垫高后临时作为美的海畔云城项目指挥部使用,北侧水塘(略)续使用周边 (略) 挖掘地下设施产生的弃方进行填埋;2023年地块东侧项目指挥部拆除;2024年9月地块北侧开挖水塘,挖掘产生的弃方堆放在地块南侧;至踏勘期间地块无明显变化。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根据地块利用历史分析、 (略) 域分析。地块 (略) 域曾作为养殖塘使用; (略) 域存在较多外来填土、堆土; (略) 域曾作为项目指挥部使用。上述情况均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周边无工业企业,未有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第二阶段调查结果
(1)采样布点
本次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置6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1个土壤表层样采样点,采样深度为地下0.5m或9m,采集1个或6个土壤样品;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下水井深度为9m,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布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布置2个底质采样点,采集2个底质样品。地块外东南侧设置1个土壤、地下水对照点,土壤采样深度为地下6m,采集4个土壤样品;地下水井深度为6m,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
(2)检测指标
土壤、底质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石油烃(C10-C40)、锌、铬。地下水、地表水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锌、铬。
(3)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现场钻孔记录描述,本地块地面以下7.5m深大致分为以下3层:表层为杂填土,约至地下0~3.3m,潮,疏;第二层为粉质粘土,约至地下1.4~5.1m,湿,密;第三层为淤泥质粉质粘土,约至地下3.1~9.0m,湿,密。通过surfer软件对地下水流向进行模拟,结果表明本地块的地下水流向近似为由西南向东北流。
(4)检测结果
土壤、底质各检出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IV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筛选值。地表水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筛选值。
(5)调查结论
调查期间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难以排除本地块存在的人为活动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并通过开展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查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结果分析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相关要求,可用于体育用地和公园绿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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