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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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略) 环 (略) 划;组织拟订 (略) (略) 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略) 主 (略) 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略) 理,协调解决 (略) 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略) 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和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 (略) 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 (略) 级以上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定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 (略) 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音、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 (略) 、风 (略) 、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 (略) 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 (略) (略) ;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略) 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环保对外合作交流相关事务。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 (略) 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二、内设机构

分局实行“局队合一”工作模式,内设机构为1室、5科,即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执法一室)、大气环境科(执法二室)、土壤生态环境科(执法三室)、综合科(执法四室)和法规宣传科(综合业务室)。

(一)办公室

(略) 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秘、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审计、保密、档案、地方志、制度建设等工作; (略) 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编报和绩效评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工作。承担生态 (略) 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妇女儿童、工会、效能建设、乡村振兴工作。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孙相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二)水生态环境科(执法一室)

(略) 地表水生态环 (略) 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和 (略) 水环 (略) 划, (略) 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负责水污染物总量审核工作;负责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农村生 (略) 理设施日常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监督检查蓝藻打捞工作; (略) 范围内水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及环境问题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水环境问题进 (略) 理。负 (略) 域内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陈金柱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三)大气环境科(执法二室)

(略) 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大气污染物总量审核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组 (略) 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略) 范围内大气环境、噪声、光、化石能源污染事故、纠纷及环境问题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大气环境、噪声、光、化石能源污染问题进 (略) 理。 (略) 区域内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夏仕伏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四)土壤生态环境科(执法三室)

(略) 自然生态、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审核工作;负责土壤和生态类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固体废物转移审核备案工作; (略) 生态示范创建,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和执法工作; (略) 范围内自然生态、土壤、地下水、固废、化学品、重金属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及环境问题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自然生态、土壤、地下水、固废、化学品、重金属环境问题进 (略) 理,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工作。 (略) 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略) 核与辐射环境事 (略) 理工作。负 (略) 域内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李业新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五)综合科(执法四室)

承担拟定并 (略) 环境保护规划; (略) 环境状况公报; (略) 环境监测、科技监测组织工作; (略) 发证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上报并组织审核;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 (略) 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衔接落实以及督察反馈意见和转交办信访 (略) 置等工作;牵头负责上级部门布置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 (略) 局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三同时”制度落实。 (略) 环委办、市整改办日常工作。负 (略) 域内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蒋仕惠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五)法规宣传科(综合业务室)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依法行政、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案件审理、 (略) 罚及案件移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拟订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 (略) 理工作,协调解决 (略) 域环境污染纠纷;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略) 新闻信息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略) 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环境应 (略) 置等。负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受理、 (略) 络信访问题回复等工作。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王思恩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三、二级机构

(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1、负责对 (略) 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和处理

2、负责对 (略) 内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 (略) 域排污者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核定、排污费的核算及征收工作。

4、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拒付排污费的 (略) 罚工作。

5、在法定的权限内对环境违法行 (略) 罚, (略) (略) 作出 (略) 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对 (略) 域破坏环境事件的调查, (略) 理。

7、负责 (略) 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 (略) 置。

8、负责对 (略) 域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环保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环境问题和人民来信来访来电进行调查, (略) 理。

9、负责 (略) 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10、参与对 (略) 域内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1、负责 (略) 域污染源日常管理,建立相应运行档案,及时采集、通报排污数据信息。

12、承担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刘牛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二)生态环境监测站

1、负责对 (略) 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和处理

2、负责对 (略) 内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 (略) 域排污者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核定、排污费的核算及征收工作。

4、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拒付排污费的 (略) 罚工作。

5、在法定的权限内对环境违法行 (略) 罚, (略) (略) 作出 (略) 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对 (略) 域破坏环境事件的调查, (略) 理。

7、负责 (略) 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 (略) 置。

8、负责对 (略) 域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环保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环境问题和人民来信来访来电进行调查, (略) 理。

9、负责 (略) 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10、参与对 (略) 域内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1、负责 (略) 域污染源日常管理,建立相应运行档案,及时采集、通报排污数据信息。

12、承担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章剑兰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同志 (略) 生 (略) 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 联系电话:(略)

项玉华同志 负责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科技监测、文明创建、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执法一室)、法规宣传科(综合业务室)、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夏阁镇、柘皋镇、苏湾镇、栏杆镇、庙岗镇、中垾镇、烔炀镇、黄麓镇、中庙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略)

(略)同志(挂职) 负责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

分管环委办。 联系电话:(略)

李业新同志 负责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管理、排污许可、生态环境规划、土壤污染防治、总量、固废、辐射、乡村振兴(扶贫)、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

分管土壤生态环境科(执法三室)、综合科(执法四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银屏镇、散兵镇、槐林镇、坝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略)

同志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综治、国安信访、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科(执法二室)。联系亚父街道、卧牛山街道、凤凰山街道、天河街道、居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略)

项红曙同志 协助田尧同志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环境信息化建设、后督查、妇联、共青团、工会工作。

分管办公室、后督查室。 联系电话:(略)

赵新昌同志 具体负责工会工作,协助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执法一室)、法规宣传科(综合业务室)。 联系电话:(略)

章剑兰同志 具体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科技监测工作。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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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略) 环 (略) 划;组织拟订 (略) (略) 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略) 主 (略) 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略) 理,协调解决 (略) 域的环境污染纠纷; (略) 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和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 (略) 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 (略) 级以上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定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 (略) 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音、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 (略) 、风 (略) 、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 (略) 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 (略) (略) ;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略) 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环保对外合作交流相关事务。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 (略) 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二、内设机构

分局实行“局队合一”工作模式,内设机构为1室、5科,即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执法一室)、大气环境科(执法二室)、土壤生态环境科(执法三室)、综合科(执法四室)和法规宣传科(综合业务室)。

(一)办公室

(略) 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秘、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审计、保密、档案、地方志、制度建设等工作; (略) 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编报和绩效评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工作。承担生态 (略) 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妇女儿童、工会、效能建设、乡村振兴工作。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孙相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二)水生态环境科(执法一室)

(略) 地表水生态环 (略) 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和 (略) 水环 (略) 划, (略) 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负责水污染物总量审核工作;负责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农村生 (略) 理设施日常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监督检查蓝藻打捞工作; (略) 范围内水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及环境问题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水环境问题进 (略) 理。负 (略) 域内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陈金柱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三)大气环境科(执法二室)

(略) 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大气污染物总量审核工作;负责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组 (略) 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略) 范围内大气环境、噪声、光、化石能源污染事故、纠纷及环境问题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大气环境、噪声、光、化石能源污染问题进 (略) 理。 (略) 区域内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夏仕伏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四)土壤生态环境科(执法三室)

(略) 自然生态、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审核工作;负责土壤和生态类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固体废物转移审核备案工作; (略) 生态示范创建,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和执法工作; (略) 范围内自然生态、土壤、地下水、固废、化学品、重金属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及环境问题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自然生态、土壤、地下水、固废、化学品、重金属环境问题进 (略) 理,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工作。 (略) 辐射安全、辐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略) 核与辐射环境事 (略) 理工作。负 (略) 域内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李业新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五)综合科(执法四室)

承担拟定并 (略) 环境保护规划; (略) 环境状况公报; (略) 环境监测、科技监测组织工作; (略) 发证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上报并组织审核;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 (略) 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衔接落实以及督察反馈意见和转交办信访 (略) 置等工作;牵头负责上级部门布置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 (略) 局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三同时”制度落实。 (略) 环委办、市整改办日常工作。负 (略) 域内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蒋仕惠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五)法规宣传科(综合业务室)

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依法行政、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案件审理、 (略) 罚及案件移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拟订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 (略) 理工作,协调解决 (略) 域环境污染纠纷;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略) 新闻信息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略) 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环境应 (略) 置等。负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受理、 (略) 络信访问题回复等工作。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王思恩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三、二级机构

(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1、负责对 (略) 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和处理

2、负责对 (略) 内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 (略) 域排污者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核定、排污费的核算及征收工作。

4、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拒付排污费的 (略) 罚工作。

5、在法定的权限内对环境违法行 (略) 罚, (略) (略) 作出 (略) 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对 (略) 域破坏环境事件的调查, (略) 理。

7、负责 (略) 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 (略) 置。

8、负责对 (略) 域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环保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环境问题和人民来信来访来电进行调查, (略) 理。

9、负责 (略) 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10、参与对 (略) 域内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1、负责 (略) 域污染源日常管理,建立相应运行档案,及时采集、通报排污数据信息。

12、承担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刘牛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二)生态环境监测站

1、负责对 (略) 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和处理

2、负责对 (略) 内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负责 (略) 域排污者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核定、排污费的核算及征收工作。

4、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拒付排污费的 (略) 罚工作。

5、在法定的权限内对环境违法行 (略) 罚, (略) (略) 作出 (略) 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对 (略) 域破坏环境事件的调查, (略) 理。

7、负责 (略) 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 (略) 置。

8、负责对 (略) 域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环保举报、上级部门交办的环境问题和人民来信来访来电进行调查, (略) 理。

9、负责 (略) 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10、参与对 (略) 域内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1、负责 (略) 域污染源日常管理,建立相应运行档案,及时采集、通报排污数据信息。

12、承担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略) (略) 与文明巷交口

负责人:章剑兰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551-(略)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同志 (略) 生 (略) 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 联系电话:(略)

项玉华同志 负责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科技监测、文明创建、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执法一室)、法规宣传科(综合业务室)、生态环境监测站。联系夏阁镇、柘皋镇、苏湾镇、栏杆镇、庙岗镇、中垾镇、烔炀镇、黄麓镇、中庙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略)

(略)同志(挂职) 负责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

分管环委办。 联系电话:(略)

李业新同志 负责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管理、排污许可、生态环境规划、土壤污染防治、总量、固废、辐射、乡村振兴(扶贫)、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

分管土壤生态环境科(执法三室)、综合科(执法四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联系银屏镇、散兵镇、槐林镇、坝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略)

同志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综治、国安信访、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科(执法二室)。联系亚父街道、卧牛山街道、凤凰山街道、天河街道、居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略)

项红曙同志 协助田尧同志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环境信息化建设、后督查、妇联、共青团、工会工作。

分管办公室、后督查室。 联系电话:(略)

赵新昌同志 具体负责工会工作,协助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执法一室)、法规宣传科(综合业务室)。 联系电话:(略)

章剑兰同志 具体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科技监测工作。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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