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陵国发矿业有限公司鲁城镇下寺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兰陵国发矿业有限公司鲁城镇下寺村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鲁城镇下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兰陵县自然资 (略) 生态保护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曹磊,0539—*

附件:

1.《 (略) 鲁城镇下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

2.《 (略) 鲁城镇下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

3.《 (略) 鲁城镇下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兰陵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30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鲁城镇下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兰陵县自然资 (略) 生态保护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曹磊,0539—*

附件:

1.《 (略) 鲁城镇下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说明.pdf

2.《 (略) 鲁城镇下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pdf

3.《 (略) 鲁城镇下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附专家名单).pdf

兰陵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