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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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 (略) (略) 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法治人社”建设贯穿到人社工作之中,重点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是抓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决定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略) 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员、经费、措施、目标等落实到位。二是抓责任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日常工作, (略) 职能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 (略) 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抓理论学法治思想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党纪法规、重要文件等的学。我局在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比赛中, (略) 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优秀组织奖,同时有1名干部获得全省“人社知识通”、9名干 (略) “人社知识通”称号。动员25名干 (略) (略) 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22名干部成功通过考试,通过率达88%。

  (二)狠抓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要求,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一是结合日常业务开展普法。各股室(所)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就业服务、社保扩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维权等日常工作中,向群众普及各项业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是充分利用单位LED屏、“福鼎人社”公众号、 (略) 等载体,广泛开展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三是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采取面对面宣讲、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走进机关、企业、社区、乡村等多个实地,针对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城乡居民等重点人群,积极宣传解读社会保险政策,让社保服务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为群众带去便捷、优质的服务体验和直接、实在的获得感。四是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下基层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座谈,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就业补贴政策、劳动纠纷调解等方面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醒、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依规办理社会保险。五是通过组织各种招聘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宣传、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500余份。

  (三)健全职能体系,推进职责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创新推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件事”办结、综合窗口“一窗通办”、“股(所)长、主任服务月”活动三大政务服务新模式,利民服务更加便捷。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推行“一件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更多事项“一件事”。三是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制定一批政务服务改革地方性标准。 (略) 上运行,逐步推进政务服务 (略) 上运行,实 (略) 在线申报、审批线上流转、结果在线可查;推进掌上办理,聚焦企业群众移动办事需求, (略) (略) 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更多便民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四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按五级十五同要求,该绑定的绑定,该取消的取消。同时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突出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性。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亮证执法,加强执法过程规范化。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合同审查等 (略) 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抽查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两库一单”,科学选择抽查对象,针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解释、指导的同时,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后续跟踪完成复核。今年以来共抽取企业11家,执法人员7人次,均已限时整改并完成复核。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工作。 (略) 范围内组织开展清 (略) 场秩序、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等专项执法行动,共计检查了105家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 (略) 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确实无法出席的行政诉讼案件指派熟悉情况和具备法律知识的人或分管领导与律师一同参加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做好复议和应诉准备工作,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时限,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及时答辩;及时报送季度、年度行政复议诉讼数据。

  二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聚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关系复杂、纠纷多元”现状,劳动人 (略) 成建 (略)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并在社会治理中心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略) 构建裁审衔接、诉非联动工作机制起来,“联”起来多元解纷,“融”起来,一站通办,“通”起来,优化衔接。同时建立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一体化机制,坚持“柔性调解”和“刚性执法”相结合,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联动化解效能,形成“1+1>2”的联动工作合力, (略) 劳动关系双方权益和社会安定稳定。2024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80件,审结案件472件,涉及资金1834.(略)元,其中调解(含撤回、撤销)案件276件,提升定纷止争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提升,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渠道单一,形式简单,借助新型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还比较滞后。

  (二)受经济形势影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工伤认定行政争议也已成为行政审判中占比较高的案件类型,这就要求人社系统需要一支高素质行政执法队(略),而目前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不适应。

  三、工作计划

  (一)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采取线上学习加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多种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同时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系统行政执法考试,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

  (二)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全面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继续加强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形成合力。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以来, (略) (略) 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法治人社”建设贯穿到人社工作之中,重点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是抓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决定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略) 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员、经费、措施、目标等落实到位。二是抓责任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日常工作, (略) 职能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 (略) 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抓理论学法治思想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党纪法规、重要文件等的学。我局在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比赛中, (略) 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优秀组织奖,同时有1名干部获得全省“人社知识通”、9名干 (略) “人社知识通”称号。动员25名干 (略) (略) 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22名干部成功通过考试,通过率达88%。

  (二)狠抓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要求,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大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一是结合日常业务开展普法。各股室(所)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就业服务、社保扩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维权等日常工作中,向群众普及各项业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是充分利用单位LED屏、“福鼎人社”公众号、 (略) 等载体,广泛开展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三是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采取面对面宣讲、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走进机关、企业、社区、乡村等多个实地,针对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城乡居民等重点人群,积极宣传解读社会保险政策,让社保服务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为群众带去便捷、优质的服务体验和直接、实在的获得感。四是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下基层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座谈,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就业补贴政策、劳动纠纷调解等方面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醒、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依规办理社会保险。五是通过组织各种招聘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宣传、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500余份。

  (三)健全职能体系,推进职责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创新推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件事”办结、综合窗口“一窗通办”、“股(所)长、主任服务月”活动三大政务服务新模式,利民服务更加便捷。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推行“一件事”;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实现更多事项“一件事”。三是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制定一批政务服务改革地方性标准。 (略) 上运行,逐步推进政务服务 (略) 上运行,实 (略) 在线申报、审批线上流转、结果在线可查;推进掌上办理,聚焦企业群众移动办事需求, (略) (略) 移动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更多便民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四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按五级十五同要求,该绑定的绑定,该取消的取消。同时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程序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突出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性。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亮证执法,加强执法过程规范化。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合同审查等 (略) 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抽查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两库一单”,科学选择抽查对象,针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解释、指导的同时,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后续跟踪完成复核。今年以来共抽取企业11家,执法人员7人次,均已限时整改并完成复核。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工作。 (略) 范围内组织开展清 (略) 场秩序、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等专项执法行动,共计检查了105家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 (略) 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确实无法出席的行政诉讼案件指派熟悉情况和具备法律知识的人或分管领导与律师一同参加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做好复议和应诉准备工作,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时限,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及时答辩;及时报送季度、年度行政复议诉讼数据。

  二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聚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关系复杂、纠纷多元”现状,劳动人 (略) 成建 (略)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并在社会治理中心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略) 构建裁审衔接、诉非联动工作机制起来,“联”起来多元解纷,“融”起来,一站通办,“通”起来,优化衔接。同时建立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一体化机制,坚持“柔性调解”和“刚性执法”相结合,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联动化解效能,形成“1+1>2”的联动工作合力, (略) 劳动关系双方权益和社会安定稳定。2024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80件,审结案件472件,涉及资金1834.(略)元,其中调解(含撤回、撤销)案件276件,提升定纷止争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提升,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渠道单一,形式简单,借助新型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还比较滞后。

  (二)受经济形势影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工伤认定行政争议也已成为行政审判中占比较高的案件类型,这就要求人社系统需要一支高素质行政执法队(略),而目前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不适应。

  三、工作计划

  (一)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采取线上学习加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多种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同时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系统行政执法考试,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

  (二)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全面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继续加强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形成合力。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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