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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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起草单位送审规范性文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五)征求公众意见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1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略) 珙县 (略) 反馈。


附件: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联系人::083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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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doc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起草单位送审规范性文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五)征求公众意见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珙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1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略) 珙县 (略) 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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