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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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满足当地居民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412-(略)-04-05-(略)),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一栋三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屋面采用平屋面形式,单体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建筑高度13.25米,并进行雨污管线、电 (略) 内埋地等一系列配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50.(略)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647.(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略)元,基本预备费35.(略)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建筑物安全等级:三级;

3.抗震设防烈度:7度;

4.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5.耐火等级:二级;

6.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六、建设期限:8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附件: 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概算审查汇总表

云霄县发 (略)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满足当地居民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412-(略)-04-05-(略)),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一栋三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屋面采用平屋面形式,单体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建筑高度13.25米,并进行雨污管线、电 (略) 内埋地等一系列配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50.(略)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647.(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略)元,基本预备费35.(略)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建筑物安全等级:三级;

3.抗震设防烈度:7度;

4.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5.耐火等级:二级;

6.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六、建设期限:8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附件: 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概算审查汇总表

云霄县发 (略)

2024年12月25日

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满足当地居民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412-(略)-04-05-(略)),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一栋三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屋面采用平屋面形式,单体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建筑高度13.25米,并进行雨污管线、电 (略) 内埋地等一系列配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50.(略)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647.(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略)元,基本预备费35.(略)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建筑物安全等级:三级;

3.抗震设防烈度:7度;

4.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5.耐火等级:二级;

6.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六、建设期限:8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附件: 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投资概算审查汇总表

云霄县发 (略)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满足当地居民不断增长的生活需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412-(略)-04-05-(略)),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和平乡西安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一栋三层钢筋混凝土建筑,屋面采用平屋面形式,单体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建筑高度13.25米,并进行雨污管线、电 (略) 内埋地等一系列配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50.(略)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647.(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略)元,基本预备费35.(略)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建筑物安全等级:三级;

3.抗震设防烈度:7度;

4.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5.耐火等级:二级;

6.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六、建设期限:8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附件: 和平乡农特产品展示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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