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土壤环境调查
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中心点位坐标:
北纬31°27’24.59”,东经106°26’07.62”)位于仪陇县度门镇
迎宾大道东侧,面积为(略).84m2,地块历史使用类型为农用地,根
(略) 仪陇县政府土地规划,拟将其调整为商住用地。根据《土壤
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
商住用地为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59条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
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
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土
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63号)、
《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川环发〔2022〕5号)和
《《 (略) 拟收储(出让、划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准入管
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环发〔2018〕7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加快地块开发利用,保护地块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和人群的健康安全,
仪陇县自然资 (略) 按照要求, (略) 域的土壤污染状况开展
初步调查工作,旨在摸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仪陇县自然资 (略) 委托中冶成都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
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接受委托
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展开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资料分析、
6污染源识别等工作,最终形成了本报告。
主要结论
(1)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结果显示,仪陇县城西度
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土壤不是污染土壤。本地块及周边
区域不存在重污染企业,且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事件。总
62体而言,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能够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2018)一类用地进行
开发使用。
(2)根据现场XRF分析仪现场数据,该地块重金属数据(Ni、
Cu、As、Cd、Hg、Pb、Cr)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及《四川省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限值。
总体而言,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2018)及《四川省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一类用地
的要求。
(3)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周边地下水
未开采使用,地表水未开采使用。 (略) 域无潜在的水污染源,无污
染记录。该地块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无污染风险。
(4)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调查核实后,
最终得到如下结论: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荒地及农舍,地块历
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
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
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不存在污染痕迹,来自周边
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较低等情形。调查分析认为该地块土壤受污染的风
险较小,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及采样检测分析。
(5)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可作为商住
用地规划使用。
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中心点位坐标:
北纬31°27’24.59”,东经106°26’07.62”)位于仪陇县度门镇
迎宾大道东侧,面积为(略).84m2,地块历史使用类型为农用地,根
(略) 仪陇县政府土地规划,拟将其调整为商住用地。根据《土壤
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
商住用地为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59条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
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
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土
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6〕63号)、
《四川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川环发〔2022〕5号)和
《《 (略) 拟收储(出让、划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准入管
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环发〔2018〕7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加快地块开发利用,保护地块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和人群的健康安全,
仪陇县自然资 (略) 按照要求, (略) 域的土壤污染状况开展
初步调查工作,旨在摸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
仪陇县自然资 (略) 委托中冶成都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
地块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接受委托
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展开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资料分析、
6污染源识别等工作,最终形成了本报告。
主要结论
(1)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结果显示,仪陇县城西度
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土壤不是污染土壤。本地块及周边
区域不存在重污染企业,且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事件。总
62体而言,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能够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2018)一类用地进行
开发使用。
(2)根据现场XRF分析仪现场数据,该地块重金属数据(Ni、
Cu、As、Cd、Hg、Pb、Cr)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及《四川省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限值。
总体而言,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略)—2018)及《四川省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一类用地
的要求。
(3)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周边地下水
未开采使用,地表水未开采使用。 (略) 域无潜在的水污染源,无污
染记录。该地块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无污染风险。
(4)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调查核实后,
最终得到如下结论: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荒地及农舍,地块历
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输送;不涉及
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
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不存在污染痕迹,来自周边
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较低等情形。调查分析认为该地块土壤受污染的风
险较小,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及采样检测分析。
(5)仪陇县城西度门组团和灵官庙组团E-2-4地块可作为商住
用地规划使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