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地块
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地块
摘要
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东北侧,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工程项目部,南 (略) ,隔路为开元 (略) ,西侧 (略) ,隔路为东方 (略) ,北 (略) 第二小学。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592.01平方米(约3.89亩)。调查地块内西侧原为安徽省橡胶轮胎 (略) ,东侧原为 (略) ,属于工业用地。地块现状:地块内西北角为球场,中部为绿化,东侧为学校大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拟由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变更为教育用地,属于用途变更,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略) (略) 第二小学委托安徽海峰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采样检测分析展开。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安徽海峰 (略) 开始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在结合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制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于2024年10月~11月进行现场采样工作并进行实验室检测分析。
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共送检13份土壤样品(不包含平行样);在地块内布设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送检了4份地下水样品(不包含平行样)。
对有检出的污染物使用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的风险筛选值,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筛选,本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筛选评价,土壤筛选值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地下水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作为评价标准值,地下水石油烃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筛选结果表明:通过对调查地块共计4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13份土壤样品(不包含平行样)的所有检出的污染物检测结果与筛选值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所有土壤样品的全部检测指标均未超出筛选标准。通过对地块4个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污染物检测结果与评价标准值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石油烃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筛选评价,土壤中污染物未超出筛选标准,地下水中污染物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特征因子石油烃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经调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后续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摘要
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东北侧,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工程项目部,南 (略) ,隔路为开元 (略) ,西侧 (略) ,隔路为东方 (略) ,北 (略) 第二小学。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592.01平方米(约3.89亩)。调查地块内西侧原为安徽省橡胶轮胎 (略) ,东侧原为 (略) ,属于工业用地。地块现状:地块内西北角为球场,中部为绿化,东侧为学校大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拟由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变更为教育用地,属于用途变更,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略) (略) 第二小学委托安徽海峰 (略) 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采样检测分析展开。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安徽海峰 (略) 开始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在结合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制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于2024年10月~11月进行现场采样工作并进行实验室检测分析。
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共送检13份土壤样品(不包含平行样);在地块内布设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在地块外布设了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送检了4份地下水样品(不包含平行样)。
对有检出的污染物使用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的风险筛选值,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筛选,本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筛选评价,土壤筛选值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地下水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值作为评价标准值,地下水石油烃参照《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筛选结果表明:通过对调查地块共计4个土壤调查点位,送检13份土壤样品(不包含平行样)的所有检出的污染物检测结果与筛选值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所有土壤样品的全部检测指标均未超出筛选标准。通过对地块4个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污染物检测结果与评价标准值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石油烃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扩建项目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筛选评价,土壤中污染物未超出筛选标准,地下水中污染物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特征因子石油烃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经调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后续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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