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GWh锂离子电池及配套材料生产项目第二阶段性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沙弗迪电池有限公司10GWh锂离子电池及配套材料生产项目(第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长沙弗迪电池有限公司10GWh锂离子电池及配套材料生产项目(第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建设单位: (略)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公示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731-(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沙弗迪电池有限公司10GWh锂离子电池及配套材料生产项目(第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长沙弗迪电池有限公司10GWh锂离子电池及配套材料生产项目(第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建设单位: (略)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公示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731-(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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