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新镇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临时占林项目恢复林地的函
关于督促新镇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临时占林项目恢复林地的函
关于督促新镇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
临时占林项目恢复林地的函
佘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新镇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建设时,临时占用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2.7亩(2015 (略) 佘山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审批文号:沪松绿容许[2021]59号、沪松绿容许[2022]21号,申请单位 (略) 。根据项目审批时间,你镇须于2023年1月30日前在临时占用地块恢复林地, (略) 行政许可批后监管检查发现仅恢复林地面积11.04亩,尚缺1.66亩。经调查, (略) (略) 监督整改违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为通知书(编号松#)为由,1106平方米(1.66亩)的林地土地性质已转为耕地,无法原址恢复林地。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 (略) 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三调”为非林地,实际为林草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已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或“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依法仍按照林地管理,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单独建立管理图层,由林草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实际为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由林草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督促依法 (略) 并落实整改。
根据上述要求,请你镇依据《通知》规定,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林业行政许可文书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原址恢复林地。
特此函达。
附件:1.沪松绿容许[2021]59号
2.沪松绿容许[2022]21号
(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略) (略) (略) (略) 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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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新镇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
临时占林项目恢复林地的函
佘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新镇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建设时,临时占用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2.7亩(2015 (略) 佘山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审批文号:沪松绿容许[2021]59号、沪松绿容许[2022]21号,申请单位 (略) 。根据项目审批时间,你镇须于2023年1月30日前在临时占用地块恢复林地, (略) 行政许可批后监管检查发现仅恢复林地面积11.04亩,尚缺1.66亩。经调查, (略) (略) 监督整改违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为通知书(编号松#)为由,1106平方米(1.66亩)的林地土地性质已转为耕地,无法原址恢复林地。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 (略) 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三调”为非林地,实际为林草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已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或“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依法仍按照林地管理,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单独建立管理图层,由林草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实际为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由林草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督促依法 (略) 并落实整改。
根据上述要求,请你镇依据《通知》规定,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林业行政许可文书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原址恢复林地。
特此函达。
附件:1.沪松绿容许[2021]59号
2.沪松绿容许[2022]21号
(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略) (略) (略) (略) 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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