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晴隆县北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调整晴隆县北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晴隆 (略) :
报来《关于请予调整晴隆县 (略) 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晴腾飞函〔2024〕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为了更好的优化项目方案和投资,充分的发挥投资效益, (略) 抵御洪涝灾害能力,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4年10月15日晴隆县人民政府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晴府常议〔2024〕14号)精神,原则同意调整晴隆县 (略) 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调整后主要指标批复如下,原晴发改发〔2023〕81号文件同时作废。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造3.5m×3.5m排水沟120m,新建(略) (略) 9931m(其中:新建DN300排水管2646m、DN500排水管200m、DN600排水管850m、DN800排水管1455m、DN1000排水管1145m、DN1200排水管785m、DN1500排水管1220m,新建DN2400排水主管1630m);新建雨水检查井166座、新建双篦雨水口499座、改造检查井87座、雨篦子495座,安装雨量计5套;移动泵车1台、雨量计5套、流量计5套、 (略) 软件系统1套,新增电子水尺、液位监测、视频监控、预警系统、智能井盖总计87个等。
二、建设性质:改扩建。
三、建设地址:晴隆县莲城街道 (略) 、 (略) 、安南古城。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198.(略)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945.(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62.(略)元、基本预备费390.(略)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略)元、县级财政匹配(略)元、建设单位自筹1479.(略)元。
五、项目法人:晴隆 (略) 。
七、建设期限:12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编制初步 (略) 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应当严格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不得突破可研批复核定数。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晴隆县发 (略)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晴隆县 (略) 排水防涝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 标 方 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核准。 1.同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招投标。 2.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招标投标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0月21日 |
晴隆 (略) :
报来《关于请予调整晴隆县 (略) 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晴腾飞函〔2024〕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为了更好的优化项目方案和投资,充分的发挥投资效益, (略) 抵御洪涝灾害能力,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4年10月15日晴隆县人民政府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晴府常议〔2024〕14号)精神,原则同意调整晴隆县 (略) 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调整后主要指标批复如下,原晴发改发〔2023〕81号文件同时作废。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造3.5m×3.5m排水沟120m,新建(略) (略) 9931m(其中:新建DN300排水管2646m、DN500排水管200m、DN600排水管850m、DN800排水管1455m、DN1000排水管1145m、DN1200排水管785m、DN1500排水管1220m,新建DN2400排水主管1630m);新建雨水检查井166座、新建双篦雨水口499座、改造检查井87座、雨篦子495座,安装雨量计5套;移动泵车1台、雨量计5套、流量计5套、 (略) 软件系统1套,新增电子水尺、液位监测、视频监控、预警系统、智能井盖总计87个等。
二、建设性质:改扩建。
三、建设地址:晴隆县莲城街道 (略) 、 (略) 、安南古城。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198.(略)元,其中:工程建设费6945.(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62.(略)元、基本预备费390.(略)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略)元、县级财政匹配(略)元、建设单位自筹1479.(略)元。
五、项目法人:晴隆 (略) 。
七、建设期限:12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编制初步 (略) 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应当严格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不得突破可研批复核定数。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晴隆县发 (略)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晴隆县 (略) 排水防涝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 标 方 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同意核准。 1.同意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招投标。 2.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招标投标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0月21日 |
贵州
贵州
贵州
贵州
贵州
贵州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