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31日做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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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31日做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辐射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8号510室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编制

单位

报告类型

批准

文号

审批

日期

批复全文

1

国 (略) (略)

江苏盐城向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江苏嘉溢安全 (略)

报告表

盐环辐(表)审〔2024〕74号

2024.12.30

盐环辐(表)审〔2024〕74号-关于江苏盐城向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

国 (略) (略)

江苏盐城三仓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

江苏嘉溢安全 (略)

报告表

盐环辐(表)审〔2024〕75号

2024.12.30

盐环辐(表)审〔2024〕75号-关于江苏盐城三仓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辐射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8号510室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编制

单位

报告类型

批准

文号

审批

日期

批复全文

1

国 (略) (略)

江苏盐城向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江苏嘉溢安全 (略)

报告表

盐环辐(表)审〔2024〕74号

2024.12.30

盐环辐(表)审〔2024〕74号-关于江苏盐城向阳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

国 (略) (略)

江苏盐城三仓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

江苏嘉溢安全 (略)

报告表

盐环辐(表)审〔2024〕75号

2024.12.30

盐环辐(表)审〔2024〕75号-关于江苏盐城三仓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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