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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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摘 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原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规划面积:(略).68平方米。

项目位置: (略) (略) 埭溪镇,地块西临 (略) , (略) , (略) ,北临浙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略)°,北纬30.(略)°。

委托单位: (略) (略) 埭溪镇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

地块利用现状:厂房、荒地。

规划用途:项目地块土地使 (略) (略) 埭溪镇人民政府回收,原企业生产设备、原辅料、污水污泥等均已运离, (略) 理站、 (略) 理装置以及地下管线等设施保留,建筑及地面硬化均不作拆除,后续交由湖 (略) 使用。

项目由来:本次调查地块内为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土地使 (略) (略) 埭溪镇人民政府回收后,交由湖 (略) 使用。 (略) (略) 发布《20 (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4年3月30日发布)(详见附件24),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回收转让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由此, (略) (略) 埭溪 (略) 开展本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1)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与分析)可知,60年代至2006年,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及居民房。2006年至2010年,西侧山体被开挖,东侧新增当地居民自建蓝顶大棚,主要用于存放杂物。2010年至2015年,山体经开挖后平整为空地,居民房均已拆除。2015年至2017年,新增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施工工地。2017年至今,企业已建设完成并正式投产。2024年,地块内企业停产。

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主要为厂房及空地, (略) 域及空地外,室外地面均经沥青混凝 (略) 理,地块及周边地势呈北高南低。西侧预留空地面积约7100m2,目前已长满杂草,无作物生长异常情况,土壤无异味。西南侧建筑为食堂,面积923m2。东北侧建筑为危废暂存间以及回收站,面积约100m2,地面均 (略) 理。东侧 (略) 理区,面积约300m2,池体埋深约 4.5m,设备已停运。中部蓝顶建筑为生产厂房(一层 (略) ,二层 (略) ),面积约(略)m2,高度约13m,内部设备、储罐、原辅材料等均已搬离,仓库内无货物堆放,未查看到有生产情况。地块整体环境观感良好,未查看到有明显地面裂缝、管道破损或泄露等现象,未查看到有垃圾堆放,未闻到特殊刺激性气味。

2024年11月21日现场采样时,湖 (略) 对生产厂房二 (略) 进行装修,一 (略) 内重点生产车间及仓库在原有环氧地坪基础上复刷第二次环氧地坪,目前已完成中涂层、底涂层,彻底干燥后涂抹表涂层。现场查看时,包材保管所、原料保管所堆放有湖 (略) 暂存的杂物,主要为机器、包装材料等,未发现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厂房内地面均 (略) 理,洗涤室内墙面及地面由不锈钢无缝焊接。沿厂房内及四周铺设有水管、电线、光缆、燃气管道等地下设施, (略) 均为明沟明管,未查看到有拆除迹象,现场未查看到有明显裂缝、渗漏以及生产情况。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总结,地块内历史上为居民房、农用地、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地块内主要污染为生产车间中的生产废气, (略) 理池中的生产废水,机械设备运作过程中柴油润滑油等不慎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类污染,综上地块内特征污染因子为耗氧量、氨氮、浑浊度、氯化物以及石油烃(C10-C40)。

(3)相邻地块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总结,历史上至今地块周边存在多家企业,关注污染因子为pH值、耗氧量、氨氮、浑浊度、铜、氯化物、苯、(略)苯、二(略)苯、苯(略)烯以及石油烃(C10-C40)。

三、采样方案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设置了地块内11个土壤柱状采样点(S1-S11)、3个地下水采样点(W1-W3)和地块外1个土壤柱状采样点(DZS)、1个地下水采样点(DZW)。其中W2点位水量少回水慢,不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略))附录C地下水采样参考方法中C.2普通监测井采样方法,采样时间无法在洗井后2 h内进行,故未进行采样和送检。地块内地下水点位少于3个,不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相关导则的要求,故二次进场补充地下水点位(W4、W5)。W4点位水量较少,仅对W5点位进行采样和送检。

本次调查共采集47组土壤样品(含5组土壤现场密码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地下水现场密码平行样);土壤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1组,采集淋洗空白1组;水质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1组。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的全部指标(其中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另增加pH值、石油烃(C10-C40)指标,合计47项检测指标。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的全部指标(其中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常规35项(除2项微生物指标及2项放射性指标)(两个标准部分因子存在重复),另增加石油烃(C10-C40)指标,合计71项检测指标。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经现场采样分析,本次初步调查采样检测结果如下:

(1)现场快速检测结果:

现场采样过程中PID和XRF快速检测结果点位数值无异常。

(2)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可检出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非敏感用地筛选值,其中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可检出值低于实验室检出限,后续无需针对土壤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3)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地下水样品除浊度、铁、锰指标外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采样期间地下水回水较慢,可能会导致水体中的颗粒物含量增加,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地块后续开发利用不对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因此对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低。

W3点位铁超标,项目地块 (略) ,地层中可能富含矿物成分,当地下水通过地层时,铁元素可能会被溶解进水中,从而导致铁含量较高。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铁不属于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无需启动相应的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工作。铁不属于本次调查特征污染因子,且后续不对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因此对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低。

经初步风险评估,地下水锰危害商未超过可接受水平,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基本可控,因此可认为地块地下水中的锰对人体不构成健康风险,基本满足第二类用地规划需求。

综上,原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工业用地的规划用地需求,本次调查地块后续无需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湖州

摘 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原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规划面积:(略).68平方米。

项目位置: (略) (略) 埭溪镇,地块西临 (略) , (略) , (略) ,北临浙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略)°,北纬30.(略)°。

委托单位: (略) (略) 埭溪镇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

地块利用现状:厂房、荒地。

规划用途:项目地块土地使 (略) (略) 埭溪镇人民政府回收,原企业生产设备、原辅料、污水污泥等均已运离, (略) 理站、 (略) 理装置以及地下管线等设施保留,建筑及地面硬化均不作拆除,后续交由湖 (略) 使用。

项目由来:本次调查地块内为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土地使 (略) (略) 埭溪镇人民政府回收后,交由湖 (略) 使用。 (略) (略) 发布《20 (略)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4年3月30日发布)(详见附件24),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回收转让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由此, (略) (略) 埭溪 (略) 开展本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1)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与分析)可知,60年代至2006年,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及居民房。2006年至2010年,西侧山体被开挖,东侧新增当地居民自建蓝顶大棚,主要用于存放杂物。2010年至2015年,山体经开挖后平整为空地,居民房均已拆除。2015年至2017年,新增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施工工地。2017年至今,企业已建设完成并正式投产。2024年,地块内企业停产。

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主要为厂房及空地, (略) 域及空地外,室外地面均经沥青混凝 (略) 理,地块及周边地势呈北高南低。西侧预留空地面积约7100m2,目前已长满杂草,无作物生长异常情况,土壤无异味。西南侧建筑为食堂,面积923m2。东北侧建筑为危废暂存间以及回收站,面积约100m2,地面均 (略) 理。东侧 (略) 理区,面积约300m2,池体埋深约 4.5m,设备已停运。中部蓝顶建筑为生产厂房(一层 (略) ,二层 (略) ),面积约(略)m2,高度约13m,内部设备、储罐、原辅材料等均已搬离,仓库内无货物堆放,未查看到有生产情况。地块整体环境观感良好,未查看到有明显地面裂缝、管道破损或泄露等现象,未查看到有垃圾堆放,未闻到特殊刺激性气味。

2024年11月21日现场采样时,湖 (略) 对生产厂房二 (略) 进行装修,一 (略) 内重点生产车间及仓库在原有环氧地坪基础上复刷第二次环氧地坪,目前已完成中涂层、底涂层,彻底干燥后涂抹表涂层。现场查看时,包材保管所、原料保管所堆放有湖 (略) 暂存的杂物,主要为机器、包装材料等,未发现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厂房内地面均 (略) 理,洗涤室内墙面及地面由不锈钢无缝焊接。沿厂房内及四周铺设有水管、电线、光缆、燃气管道等地下设施, (略) 均为明沟明管,未查看到有拆除迹象,现场未查看到有明显裂缝、渗漏以及生产情况。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总结,地块内历史上为居民房、农用地、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地块内主要污染为生产车间中的生产废气, (略) 理池中的生产废水,机械设备运作过程中柴油润滑油等不慎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类污染,综上地块内特征污染因子为耗氧量、氨氮、浑浊度、氯化物以及石油烃(C10-C40)。

(3)相邻地块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总结,历史上至今地块周边存在多家企业,关注污染因子为pH值、耗氧量、氨氮、浑浊度、铜、氯化物、苯、(略)苯、二(略)苯、苯(略)烯以及石油烃(C10-C40)。

三、采样方案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2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设置了地块内11个土壤柱状采样点(S1-S11)、3个地下水采样点(W1-W3)和地块外1个土壤柱状采样点(DZS)、1个地下水采样点(DZW)。其中W2点位水量少回水慢,不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略))附录C地下水采样参考方法中C.2普通监测井采样方法,采样时间无法在洗井后2 h内进行,故未进行采样和送检。地块内地下水点位少于3个,不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相关导则的要求,故二次进场补充地下水点位(W4、W5)。W4点位水量较少,仅对W5点位进行采样和送检。

本次调查共采集47组土壤样品(含5组土壤现场密码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地下水现场密码平行样);土壤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1组,采集淋洗空白1组;水质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1组。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的全部指标(其中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另增加pH值、石油烃(C10-C40)指标,合计47项检测指标。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确定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的全部指标(其中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以及《地下水质量标准》常规35项(除2项微生物指标及2项放射性指标)(两个标准部分因子存在重复),另增加石油烃(C10-C40)指标,合计71项检测指标。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经现场采样分析,本次初步调查采样检测结果如下:

(1)现场快速检测结果:

现场采样过程中PID和XRF快速检测结果点位数值无异常。

(2)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可检出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非敏感用地筛选值,其中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可检出值低于实验室检出限,后续无需针对土壤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3)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地块内地下水样品除浊度、铁、锰指标外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采样期间地下水回水较慢,可能会导致水体中的颗粒物含量增加,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地块后续开发利用不对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因此对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低。

W3点位铁超标,项目地块 (略) ,地层中可能富含矿物成分,当地下水通过地层时,铁元素可能会被溶解进水中,从而导致铁含量较高。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铁不属于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无需启动相应的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工作。铁不属于本次调查特征污染因子,且后续不对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因此对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低。

经初步风险评估,地下水锰危害商未超过可接受水平,本地块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基本可控,因此可认为地块地下水中的锰对人体不构成健康风险,基本满足第二类用地规划需求。

综上,原韩佛化妆品(湖州)有限公司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工业用地的规划用地需求,本次调查地块后续无需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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