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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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禄劝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禄劝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禄劝县团街镇、茂山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禄劝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基地,总用地面积1102.475亩其中总建筑面积#.88平方米,其中牛舍建设#.88平方米;生产用房8000.00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本项目采用“牧光互补”模式,在新建牛舍、生产用房等可利用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光伏板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主板设施、其他辅助设施设备及光伏电缆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禄劝 (略)

联系人:李秋梅

通讯地址: (略) 禄劝县团街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云南 (略)

联系人:高鑫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199号云大生物2楼右后侧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

禄劝 (略)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禄劝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禄劝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禄劝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禄劝县团街镇、茂山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禄劝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基地,总用地面积1102.475亩其中总建筑面积#.88平方米,其中牛舍建设#.88平方米;生产用房8000.00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本项目采用“牧光互补”模式,在新建牛舍、生产用房等可利用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光伏板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主板设施、其他辅助设施设备及光伏电缆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禄劝 (略)

联系人:李秋梅

通讯地址: (略) 禄劝县团街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云南 (略)

联系人:高鑫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199号云大生物2楼右后侧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

禄劝 (略)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禄劝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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