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大达衬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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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大达衬布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略) (略) (略) 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 (略) 科技工业园内,东至地块范围线、 (略) 、 (略) 、 (略) ;

3.用地面积:#平方米(23.83亩),计容用地面积#平方米;

4.类 别:规划调整;

5.根据《 (略) (略) 地块改造单元规划》(批准文号:普府函〔2024〕51号)和公司申请,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原2006年2月26日办理的[2007]126号规划许可证和编号(2007)普城规字第126号规划红线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蓝色实线为计容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品红色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8.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高层建筑须增加退缩距离,停车位按0.1车位/100m2建筑面积计算,按每 1500m2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超过1500m2建筑面积时,超出部分每4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地块内 (略) 分类垃圾收集间、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以外,其他按《 (略) (略) 地块改造单元规划》执行;

9.规划 (略) (略) 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 (略) 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5%且≤60%

容 积 率≥0.8且≤3.5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60米。

13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0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

(略) (略) -Model.pdf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略) (略) (略) 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2.用地位置: (略) 科技工业园内,东至地块范围线、 (略) 、 (略) 、 (略) ;

3.用地面积:#平方米(23.83亩),计容用地面积#平方米;

4.类 别:规划调整;

5.根据《 (略) (略) 地块改造单元规划》(批准文号:普府函〔2024〕51号)和公司申请,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原2006年2月26日办理的[2007]126号规划许可证和编号(2007)普城规字第126号规划红线图收回注销;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蓝色实线为计容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品红色线为机动车禁止开口线;

8.项目规划设计须按有关规范要求退缩用地红线并满足消防、环保等有关要求,高层建筑须增加退缩距离,停车位按0.1车位/100m2建筑面积计算,按每 1500m2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超过1500m2建筑面积时,超出部分每4000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地块内 (略) 分类垃圾收集间、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以外,其他按《 (略) (略) 地块改造单元规划》执行;

9.规划 (略) (略) 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 (略) 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35%且≤60%

容 积 率≥0.8且≤3.5

绿 地 率≤20%

建筑高度≤60米。

13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0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 (略) 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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