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告公示
宛城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告公示
按照上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4】69号),上级下 (略) 衔接资金*元,现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资金*元(宛财预〔2024〕69号),其中中央资金*元、省级资金*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于贫困人群脱贫增收的相关产业,支持脱贫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资产收益长效机制。
二是围绕改善脱贫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脱贫 (略) 等。
三是围绕增强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对贫困家庭子女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人群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给予补助;对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具体分配如下:
雨露计划项目1个计*元、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元、跨省一次性补贴项目1个*元、金融帮扶项目1个*元、产业发展项目2个*元。
按照上级《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宛财预【2024】69号),上级下 (略) 衔接资金*元,现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资金*元(宛财预〔2024〕69号),其中中央资金*元、省级资金*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于贫困人群脱贫增收的相关产业,支持脱贫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资产收益长效机制。
二是围绕改善脱贫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脱贫 (略) 等。
三是围绕增强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对贫困家庭子女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人群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给予补助;对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具体分配如下:
雨露计划项目1个计*元、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元、跨省一次性补贴项目1个*元、金融帮扶项目1个*元、产业发展项目2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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