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散杂货分公司作业一区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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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散杂货分公司作业一区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散杂货分公司作业一区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湛江港(集团) (略) (略) ( (略) )坐落在位于 (略) (略) (略) 1号,本次土壤污染隐 (略) 域面积约#平方米,中心经纬度为E 110.#°,N 21.#°,主要为堆场、货仓、维修车间、办公楼 (略) 域,不涉及泊位及航道 (略) 域。本次自行监测方案于2024年11月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湛江港(集团) (略) (略) ( (略)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与前述章节,排查企业用地红线内可能通过渗漏、流失、扬散等途径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需开展监测的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主要包括: (略) 理站、污水沉淀池、污水储水罐等液 (略) ;②堆场等散装货物储存 (略) 和仓库、集装箱、码 (略) 等包装货物储存 (略) ;③危废间、临 (略) 域、机修队维修车间、洗矿厂、废水排水系统等其 (略) 。以企业各重点场所功能特征为基础进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划分,在企业内共划分5个重点单元,包括1个一类单元与4个二类单元。本次自行监测现场钻探采样工作于2024年11月12、18日开展,实验室样品检测工作于2024年11月13日至12月25日进行。

(1)土壤监测结论

本次自行监测总共布设了2个深层土壤点位,点位编号为S01、S02,共采集10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基础项(PH和水分)、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锌、石油烃(C10-C40)、氯化物、多环芳烃(8项)。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自行监测样品的检测指标均虽有不同程度检出,样品各项检出浓度未超出二类用地筛选值与风险计算值。

(2)地下水监测结论

本次自行监测采集的6口监测井的地下水样品,点位编号分别为SW1、ZW3、ZW4、ZW5、SW2、DZW1,其中DZW1为地下水对照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含对照点样品及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GB#常规35项(pH、色、嗅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钠、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以及其他特征关注项目石油烃(C10-C40)和多环芳烃(16项)。

根据前述章节,本地 (略) 域浅层地下水水质现状为Ⅲ类,保护目标为Ⅲ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Ⅲ类标准。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地下水部分指标超出相应的Ⅲ类限值,具体包括:pH值、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3项重金属(锰、铁、钠)、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3项重金属(锰、铁、钠)均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建议重点关注超标浓度的变化趋势。对于超出Ⅲ类限值的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建议增加监测频次,以进一步明确超标趋势及超标原因。建议将监测频次增加1倍,每年进行一次定期监测来密切观测其污染物浓度的变化情况,观测其监测值是否稳步下降或保持稳定,直至至少连续2次监测结果均不再出现超标或上升情况,后续监测年度方可恢复原有监测频次,以加强地下水的长期风险管控。

,湛江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散杂货分公司作业一区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湛江港(集团) (略) (略) ( (略) )坐落在位于 (略) (略) (略) 1号,本次土壤污染隐 (略) 域面积约#平方米,中心经纬度为E 110.#°,N 21.#°,主要为堆场、货仓、维修车间、办公楼 (略) 域,不涉及泊位及航道 (略) 域。本次自行监测方案于2024年11月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湛江港(集团) (略) (略) ( (略)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与前述章节,排查企业用地红线内可能通过渗漏、流失、扬散等途径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需开展监测的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主要包括: (略) 理站、污水沉淀池、污水储水罐等液 (略) ;②堆场等散装货物储存 (略) 和仓库、集装箱、码 (略) 等包装货物储存 (略) ;③危废间、临 (略) 域、机修队维修车间、洗矿厂、废水排水系统等其 (略) 。以企业各重点场所功能特征为基础进行重点监测单元识别与划分,在企业内共划分5个重点单元,包括1个一类单元与4个二类单元。本次自行监测现场钻探采样工作于2024年11月12、18日开展,实验室样品检测工作于2024年11月13日至12月25日进行。

(1)土壤监测结论

本次自行监测总共布设了2个深层土壤点位,点位编号为S01、S02,共采集10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基础项(PH和水分)、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锌、石油烃(C10-C40)、氯化物、多环芳烃(8项)。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次自行监测样品的检测指标均虽有不同程度检出,样品各项检出浓度未超出二类用地筛选值与风险计算值。

(2)地下水监测结论

本次自行监测采集的6口监测井的地下水样品,点位编号分别为SW1、ZW3、ZW4、ZW5、SW2、DZW1,其中DZW1为地下水对照井,共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含对照点样品及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GB#常规35项(pH、色、嗅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钠、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以及其他特征关注项目石油烃(C10-C40)和多环芳烃(16项)。

根据前述章节,本地 (略) 域浅层地下水水质现状为Ⅲ类,保护目标为Ⅲ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Ⅲ类标准。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地下水部分指标超出相应的Ⅲ类限值,具体包括:pH值、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3项重金属(锰、铁、钠)、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3项重金属(锰、铁、钠)均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可以接受,建议重点关注超标浓度的变化趋势。对于超出Ⅲ类限值的可萃取石油烃(C10-C40),建议增加监测频次,以进一步明确超标趋势及超标原因。建议将监测频次增加1倍,每年进行一次定期监测来密切观测其污染物浓度的变化情况,观测其监测值是否稳步下降或保持稳定,直至至少连续2次监测结果均不再出现超标或上升情况,后续监测年度方可恢复原有监测频次,以加强地下水的长期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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