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凤阳 (略) 方圆广场2 号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金瑞达 (略)
建设内容:安徽金瑞达 (略) 租赁位于 (略) 凤阳县经 (略) 方圆工业广场2 号厂房用于生产,租赁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 4117.6 平方米,购置工频铝棒加热炉、挤出机、模具加热炉、箱式淬火、三头双牵引、冷床、成品锯床等设备用于生产,项目建成预计年产 100 万套行李架、100 万套外饰件、10 万台脚踏板、 20 万台保险杠素材。
本次验收范围:安徽金瑞达 (略)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年产100 万套行李架、100 万套外饰件、10 万台脚踏板、 20 万台保险杠素材及配套辅助设施。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略)
附件1:验收报告
附件2: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凤阳 (略) 方圆广场2 号厂房
建设单位:安徽金瑞达 (略)
建设内容:安徽金瑞达 (略) 租赁位于 (略) 凤阳县经 (略) 方圆工业广场2 号厂房用于生产,租赁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 4117.6 平方米,购置工频铝棒加热炉、挤出机、模具加热炉、箱式淬火、三头双牵引、冷床、成品锯床等设备用于生产,项目建成预计年产 100 万套行李架、100 万套外饰件、10 万台脚踏板、 20 万台保险杠素材。
本次验收范围:安徽金瑞达 (略) 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制造项目(一期),年产100 万套行李架、100 万套外饰件、10 万台脚踏板、 20 万台保险杠素材及配套辅助设施。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魏总
联系电话:(略)
附件1:验收报告
附件2:验收组意见及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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