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千伏黄岸黎村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千伏黄岸黎村送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略) (略) :
你局《关于核准35千伏黄岸(黎村)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贵供电函〔2024〕1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35千伏黄岸(黎村)送变电工程。
二、项目代码为:2407-(略)-04-01-(略)。
三、项目单位为: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蒙圩镇、石龙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变电站工程
35千伏黄岸(黎村)变电站电压采用35/10千伏两个电压等级。主变压器容量:终期2×8兆伏安,本期1×8兆伏安。
35千伏出线规模:终期出线4回,本期出线2回,新建2回国茂~黄岸(黎村)3 (略) ,出线至220千伏国茂站。备用2回。
10千伏规模:终期12回,本期6回。
无功补偿:终期装设并联电容器组2×1200千乏;本期装设并联电容器组1×1200千乏。
10千伏中性点接地装置:终期装设2套消弧线圈并接小电阻成套接地装置,本期装设1套消弧线圈并接小电阻成套接地装置。
该站按户外 AIS变电站布置。
(二)线路工程
线路起自220千伏国茂站,终至拟建35千伏黄岸(黎村)变电站, (略) 径总长度为2×3.7公里,全线使用电缆敷设+同塔双回架空,架空距离2×3.5公里,电缆敷设2×0.2公里,曲折系数1.56。
(三)间隔工程
相关变电站35千伏间隔改造工程。 (略) 涉及的对侧变电站,即220千伏国茂站相关变电间隔的设备、导线进行校核。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估算为(略)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八、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文件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 (略) 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略);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略)。收信地址: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略)。)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略) :
你局《关于核准35千伏黄岸(黎村)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贵供电函〔2024〕1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35千伏黄岸(黎村)送变电工程。
二、项目代码为:2407-(略)-04-01-(略)。
三、项目单位为: (略) (略) 。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蒙圩镇、石龙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一)变电站工程
35千伏黄岸(黎村)变电站电压采用35/10千伏两个电压等级。主变压器容量:终期2×8兆伏安,本期1×8兆伏安。
35千伏出线规模:终期出线4回,本期出线2回,新建2回国茂~黄岸(黎村)3 (略) ,出线至220千伏国茂站。备用2回。
10千伏规模:终期12回,本期6回。
无功补偿:终期装设并联电容器组2×1200千乏;本期装设并联电容器组1×1200千乏。
10千伏中性点接地装置:终期装设2套消弧线圈并接小电阻成套接地装置,本期装设1套消弧线圈并接小电阻成套接地装置。
该站按户外 AIS变电站布置。
(二)线路工程
线路起自220千伏国茂站,终至拟建35千伏黄岸(黎村)变电站, (略) 径总长度为2×3.7公里,全线使用电缆敷设+同塔双回架空,架空距离2×3.5公里,电缆敷设2×0.2公里,曲折系数1.56。
(三)间隔工程
相关变电站35千伏间隔改造工程。 (略) 涉及的对侧变电站,即220千伏国茂站相关变电间隔的设备、导线进行校核。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估算为(略)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八、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文件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 (略) 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略);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略)。收信地址: (略) 纪委监委 (略) 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略)。)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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