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罗阳街道鸡麻地村第七村民小组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罗阳街道鸡麻地村第七村民小组
罗阳街道鸡麻地村第七村民小组:
我局与你单位作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A*),将一宗坐落于博罗县罗阳街道鸡麻地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坎尾(土名)地段,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约定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之前开工,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
我局于2024年12月17日向你单位作出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博自然资函〔2024〕2578号)。根据《闲 (略) 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拟对所涉宗地采 (略) 置措施: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 (略) 置不服的,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 (略) 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 系 人:林文冲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7号
博罗县 (略)
2025年1月2日
罗阳街道鸡麻地村第七村民小组:
我局与你单位作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A*),将一宗坐落于博罗县罗阳街道鸡麻地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坎尾(土名)地段,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约定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之前开工,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
我局于2024年12月17日向你单位作出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博自然资函〔2024〕2578号)。根据《闲 (略) 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拟对所涉宗地采 (略) 置措施: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 (略) 置不服的,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 (略) 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 系 人:林文冲 联系电话:0752-*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7号
博罗县 (略)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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