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厂区2000吨高温合金铸件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北厂区2000吨高温合金铸件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新 (略) (略) 2000吨高温合金铸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同和街 (略) (略) 13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新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元建设“ (略) 2000吨高温合金铸件项目”。 (略) 利用现有空厂房,建设1条酚醛树脂砂自动造型线,新建1座3F综合办公楼,总建筑面积5500.45m2,可达年产2000吨高温合金铸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渗透检测废水(先经活性炭吸附 (略) 理)和地面冲洗废 (略) 配套 (略) 理站(调节-隔油-AO-絮凝沉淀,30m3/d)处理,与经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 (略) 排放至平度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 (略) 理厂(平度 (略) )进水水质要求;所有与废水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炼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6)排放;打磨废气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11)排放;抛丸、切割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1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小件浇铸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7)排放;大件浇铸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9)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旧砂再生和落砂工序均设置在密闭工作间内,焙烧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与集中收集的落砂废气、旧砂再生废气一同,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8)排放;表干炉和烘干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与经布袋 (略) 理的混砂造型废气一同,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排放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流涂、表干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13)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 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 (略) 理,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VOCs、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酮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脱色废活性炭、 (略) 理站沉渣及污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探试剂/显影液包装瓶、废切削液/桶、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废砂、金属下脚料、金属屑、熔炼炉渣、焊渣、废涂料包装桶、废布袋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青岛新 (略) (略) 2000吨高温合金铸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同和街 (略) (略) 13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新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02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元建设“ (略) 2000吨高温合金铸件项目”。 (略) 利用现有空厂房,建设1条酚醛树脂砂自动造型线,新建1座3F综合办公楼,总建筑面积5500.45m2,可达年产2000吨高温合金铸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渗透检测废水(先经活性炭吸附 (略) 理)和地面冲洗废 (略) 配套 (略) 理站(调节-隔油-AO-絮凝沉淀,30m3/d)处理,与经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 (略) 排放至平度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须满足下 (略) 理厂(平度 (略) )进水水质要求;所有与废水贮存、输运、处理等有关构筑物建设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炼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6)排放;打磨废气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11)排放;抛丸、切割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1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小件浇铸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7)排放;大件浇铸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9)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旧砂再生和落砂工序均设置在密闭工作间内,焙烧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与集中收集的落砂废气、旧砂再生废气一同,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8)排放;表干炉和烘干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与经布袋 (略) 理的混砂造型废气一同,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10)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 (略) ”排放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流涂、表干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13)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非重点行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 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 (略) 理,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VOCs、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酮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中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脱色废活性炭、 (略) 理站沉渣及污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探试剂/显影液包装瓶、废切削液/桶、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废砂、金属下脚料、金属屑、熔炼炉渣、焊渣、废涂料包装桶、废布袋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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