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州市街子镇欢喜社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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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州市街子镇欢喜社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信息

(略) 街子镇 (略) 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街子镇欢喜村农田和宅基地, (略) 街子镇 (略) 农田、林地、宅基地和九龙沟漂流游客中心占地,地块内现有居民居住,同时部分居民利用自家房屋建设农家乐进行餐饮娱乐活动。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编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住宅用地(居住用地)。为了降低原址土地再利用后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 (略) 规划和 (略) 委托成都华展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本调查报告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建议和附图附件等主要内容。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开展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调查结论

(1)地 (略) 街子镇 (略) ,占地面积#.54m2,中心坐标为103.#°E,30.#°N。

(2)地 (略) 街子镇欢喜村农田和宅基地, (略) 街子镇 (略) 农田、林地、宅基地和九龙沟漂流游客中心占地,地块内现有居民居住,同时部分居民利用自家房屋建设农家乐进行餐饮娱乐活动。 (略) 人民政府正在对地块开展收储工作。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道路、干五里河、宅基地以及九龙沟生态漂流中心。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编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住宅用地(居住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农田耕作、居民生活、游客旅游和餐饮娱乐,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确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 (略) 、河流、农田、居民点和林地,不涉及工矿企业,不会对本地块产生污染风险,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污染源。

(4)根据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超标情况,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综上所述,对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表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7项情形,调查地块不涉及其中任意一项。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街子镇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联系人:陈怡馨

联系电话:#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成都华展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8-#

附件: (略) 街子镇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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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略) 街子镇 (略) 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街子镇欢喜村农田和宅基地, (略) 街子镇 (略) 农田、林地、宅基地和九龙沟漂流游客中心占地,地块内现有居民居住,同时部分居民利用自家房屋建设农家乐进行餐饮娱乐活动。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编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住宅用地(居住用地)。为了降低原址土地再利用后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 (略) 规划和 (略) 委托成都华展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和快速检测等相关工作,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后编制成了本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本调查报告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建议和附图附件等主要内容。

二、调查情况

为佐证地块污染现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通过快速检测仪器辅助工具XRF、PID,开展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三、调查结论

(1)地 (略) 街子镇 (略) ,占地面积#.54m2,中心坐标为103.#°E,30.#°N。

(2)地 (略) 街子镇欢喜村农田和宅基地, (略) 街子镇 (略) 农田、林地、宅基地和九龙沟漂流游客中心占地,地块内现有居民居住,同时部分居民利用自家房屋建设农家乐进行餐饮娱乐活动。 (略) 人民政府正在对地块开展收储工作。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道路、干五里河、宅基地以及九龙沟生态漂流中心。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编号:#)可知,地块现拟调整为住宅用地(居住用地),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存在的人类活动为农田耕作、居民生活、游客旅游和餐饮娱乐,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未开展过环境监测,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确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邻地块历史及现 (略) 、河流、农田、居民点和林地,不涉及工矿企业,不会对本地块产生污染风险,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污染源。

(4)根据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无超标情况,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迹象。

综上所述,对照《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表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7项情形,调查地块不涉及其中任意一项。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 (略) 街子镇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规划和 (略)

联系人:陈怡馨

联系电话:#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成都华展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8-#

附件: (略) 街子镇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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