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年产 *套新能源汽车车身一体化结构件项目 | (略) 三江街道缸山村 | 浙江 (略) | 拟投资*万元,新建 (略)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采用制芯、熔化、铸造、热处理、荧光探伤、清洗等技术,购置集中熔化炉、制芯机、低压机、震砂线、锯切线、热处理线、清洗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身一体化结构件生产,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套新能源汽车车身一体化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或氧化—气浮—UASB—生物接触氧化— (略) 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 (略) 理,待达到纳管标准后与软水站废 (略) (略) ,最终进入嵊新首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熔化、铸造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水喷淋+除雾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5)高空排放; 制芯粉尘、震砂粉尘、喷砂粉尘、打磨粉尘收集后通过两级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 DA006)高空排放;砂再生废气收集后通过耐高温脉冲反吹布袋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DA003、DA007)高空排放; 热处理、荧光探伤烘干、铸造模具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15m高的排气筒(DA004、DA008)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自带油烟 (略) 理后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 (略) ,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砂、废钢丸、收集的其他粉尘、其 (略) 理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铝灰、炉渣、其他危化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和含油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污泥、 (略) 理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年产 *套新能源汽车车身一体化结构件项目 | (略) 三江街道缸山村 | 浙江 (略) | 拟投资*万元,新建 (略)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采用制芯、熔化、铸造、热处理、荧光探伤、清洗等技术,购置集中熔化炉、制芯机、低压机、震砂线、锯切线、热处理线、清洗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身一体化结构件生产,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套新能源汽车车身一体化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或氧化—气浮—UASB—生物接触氧化— (略) 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 (略) 理,待达到纳管标准后与软水站废 (略) (略) ,最终进入嵊新首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熔化、铸造废气收集后通过两级水喷淋+除雾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5)高空排放; 制芯粉尘、震砂粉尘、喷砂粉尘、打磨粉尘收集后通过两级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 DA006)高空排放;砂再生废气收集后通过耐高温脉冲反吹布袋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DA003、DA007)高空排放; 热处理、荧光探伤烘干、铸造模具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15m高的排气筒(DA004、DA008)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自带油烟 (略) 理后屋顶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 (略) ,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砂、废钢丸、收集的其他粉尘、其 (略) 理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铝灰、炉渣、其他危化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和含油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污泥、 (略) 理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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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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