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医疗卫生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陵水县医疗卫生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县医疗卫生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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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医疗卫生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 |
陵水黎族自 (略) " |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村镇、提蒙乡、英州镇 | |
海南双帆 (略) | |
拟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建椰林、新 (略) 和提蒙村、赤岭村卫生室,拟对11个卫生室 (略) 住院楼、周转房进行修缮,拟 (略) (略) (略) (略) 。 | |
项目选 (略) 域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建设、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 (略) 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排放的污染 (略) 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5条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医院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中的(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 | |
本项目 (略) 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已取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2024年4月24日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用地面积为#m2,占用农用地7151m2,占用建设用地#m2,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与选址意见是相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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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 (略) 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和已有现状监测数据, (略) 域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因子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略) 。 2、噪声环境质量: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及4a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新建椰林、 (略) 周边50m范围内敏感目标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和4a类标准, (略) 、村卫生室周边环境关系类似,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 (略) 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新 (略) 、新 (略) 、提蒙村 (略) 域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表水,赤岭村卫生室西北侧 (略) 为军屯河,根据2024年12月05日,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海南省水质自动监测周报(2024年第48期),距离军屯河最近的群英大坝国控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 (略) 现现状为水田、设施农用地和少 (略) ,主要种植芒果、蔬菜及椰子,目前地块上方有椰子树及其他杂树约73棵,建设前需砍伐。 (略) 现状为农村宅基地、旱地、其他园地、交通服务站用地和少量设施农用地,主要种植芒果、香蕉、椰子,目前地块上方有椰子树等约73棵树木,建设前需砍伐。赤岭村、提蒙村卫生室选址位于村委会旁,目前均为少量灌木丛和空地。项 (略) 域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指数较低。项目评价范围不涉及自 (略) 、风 (略) 以及饮用水源地 (略) 域,项 (略) 域生态系统比较单一,用地范围内没有省级或国家级保护物种。 | |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若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内,减小损失。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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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陵水县医疗卫生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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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项目建设和环境资源审批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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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建椰林、新 (略) 和提蒙村、赤岭村卫生室,拟对11个卫生室 (略) 住院楼、周转房进行修缮,拟 (略) (略) (略) (略) 。 | |
项目选 (略) 域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建设、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 (略) 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排放的污染 (略) 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相关规定,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5条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医院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中的(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 | |
本项目 (略) 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已取得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2024年4月24日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S#号),用地面积为#m2,占用农用地7151m2,占用建设用地#m2,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因此,项目的建设与选址意见是相符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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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 (略) 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6月5日发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和已有现状监测数据, (略) 域各污染物及特征污染因子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略) 。 2、噪声环境质量: (略) 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及4a类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新建椰林、 (略) 周边50m范围内敏感目标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和4a类标准, (略) 、村卫生室周边环境关系类似,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 (略) 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新 (略) 、新 (略) 、提蒙村 (略) 域周边500m范围内无地表水,赤岭村卫生室西北侧 (略) 为军屯河,根据2024年12月05日,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海南省水质自动监测周报(2024年第48期),距离军屯河最近的群英大坝国控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 (略) 现现状为水田、设施农用地和少 (略) ,主要种植芒果、蔬菜及椰子,目前地块上方有椰子树及其他杂树约73棵,建设前需砍伐。 (略) 现状为农村宅基地、旱地、其他园地、交通服务站用地和少量设施农用地,主要种植芒果、香蕉、椰子,目前地块上方有椰子树等约73棵树木,建设前需砍伐。赤岭村、提蒙村卫生室选址位于村委会旁,目前均为少量灌木丛和空地。项 (略) 域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指数较低。项目评价范围不涉及自 (略) 、风 (略) 以及饮用水源地 (略) 域,项 (略) 域生态系统比较单一,用地范围内没有省级或国家级保护物种。 | |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若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内,减小损失。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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