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部门设置和设立集团营销管理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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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部门设置和设立集团营销管理部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部门设置和设立集团营销管理部的批复


中共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调整部门设置 (略) 营销管理部的批复


你集团关于《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门设置 (略) 营销管理部的请示》(静投〔2024〕25号)已收悉。

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

1、由原先11个部门缩减为7个部门,分别为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部、资产经营部、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内审部。

2、集团新设营销管理部。

特此批复。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部门设置和设立集团营销管理部的批复


中共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调整部门设置 (略) 营销管理部的批复


你集团关于《上海静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门设置 (略) 营销管理部的请示》(静投〔2024〕25号)已收悉。

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

1、由原先11个部门缩减为7个部门,分别为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部、资产经营部、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内审部。

2、集团新设营销管理部。

特此批复。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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