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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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shjj/2025-* 发布机构 (略) (略)
公开目录 环评管理 发布日期 2025-01-02
名  称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略) (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

邮箱:*@*q.com

通讯地址:山阳县城关街办九 (略) (略) 东段

邮编:*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批复 文件

1

(略) (略) (略) 关于陕西 (略) 山阳县中村镇碾沟制灰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山函〔2024〕166号

2024年12月31日

商环山函〔2024〕166号(1).docx

2

(略) (略) (略) 关于 (略) 年产*吨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山函〔2024〕168号

2024年12月31日

商环山函〔2024〕168号(1).docx




(略) (略) (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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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山阳县城关街办九 (略) (略) 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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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文件

1

(略) (略) (略) 关于陕西 (略) 山阳县中村镇碾沟制灰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山函〔2024〕166号

2024年12月31日

商环山函〔2024〕166号(1).docx

2

(略) (略) (略) 关于 (略) 年产*吨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山函〔2024〕168号

2024年12月31日

商环山函〔2024〕168号(1).docx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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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山阳县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略) (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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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略) (略) 关于陕西 (略) 山阳县中村镇碾沟制灰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山函〔2024〕166号

2024年12月31日

商环山函〔2024〕166号(1).docx

2

(略) (略) (略) 关于 (略) 年产*吨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山函〔2024〕168号

2024年12月31日

商环山函〔2024〕168号(1).docx




(略) (略) (略)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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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 (略) (略) 关于陕西 (略) 山阳县中村镇碾沟制灰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山函〔2024〕166号

2024年12月31日

商环山函〔2024〕166号(1).docx

2

(略) (略) (略) 关于 (略) 年产*吨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商环山函〔2024〕168号

2024年12月31日

商环山函〔2024〕168号(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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