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8批实施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政挂B〔2024〕29号
江苏省人民政 (略)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
第1108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江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8批实施方案相关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实施 (略) 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编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8批实施方案。实施方 (略) 涉及月城镇、长泾镇、云亭街道,其 (略) 复垦形成农用地5.8363公顷(其中耕地5.8363公顷); (略) 总规模8.807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5.8314公顷(占用农用地5.3159公顷,含耕地3.6693公顷)。
二、同 (略) 月城镇、长泾镇、云亭街道8.675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严格方案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定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规模管控。强化建新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 (略) 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 (略) 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
2024年12月30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 (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 (略) 。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印发 |
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政挂B〔2024〕29号
江苏省人民政 (略)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
第1108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江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8批实施方案相关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实施 (略) 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编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8批实施方案。实施方 (略) 涉及月城镇、长泾镇、云亭街道,其 (略) 复垦形成农用地5.8363公顷(其中耕地5.8363公顷); (略) 总规模8.807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5.8314公顷(占用农用地5.3159公顷,含耕地3.6693公顷)。
二、同 (略) 月城镇、长泾镇、云亭街道8.6750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严格方案实施管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规定和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强实施规模管控。强化建新用地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 (略) 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 (略) 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五、请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完成备案工作。
2024年12月30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 (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 (略) 。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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