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
*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2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批准用地机关 | |
批准用地文号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建设规模 | |
土地取得方式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8 |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76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YG*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94 |
日期 | 2024-12-27 |
日期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项目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 |
建设项目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 |
用地性质 | 村庄建设用地H14,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穗府(天河)规划资源审〔2024〕24号文、粤府土审(授)〔2024〕188号文 |
用地位置 | (略) (略) 珠吉街道珠 (略) 大陇地段 |
建设位置 | (略) (略) 珠吉街道珠 (略) 大陇地段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仟零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5928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134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建设规模 | *平方米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规划条件和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24-0030,电子监管号:*A*)附件3(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68号文)执行。 |
附加说明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68号文、穗府(天河)规划资源审〔2024〕24号文、粤府土审(授)〔2024〕188号文、穗国土规划留〔2018〕294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21〕46号文、*-2024-0030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土规划留〔2018〕294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3838平方米、在穗规划资源留〔2021〕46号文相应扣减留用指标3224平方米。 3.根据*-2024-0030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第二十四条第(一)点,项目用地范围内1134平方米的代征绿化用地须按规划实施建设并无偿移交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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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 (略) | |
日 期 | 2024-12-27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批准用地机关 | |
批准用地文号 | |
用地位置 | |
用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建设规模 | |
土地取得方式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项目立案号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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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976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YG* |
综合受理号 | thMB2C*494 |
日期 | 2024-12-27 |
日期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略) (略) 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
项目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 |
建设项目名称 | 珠村大陇商务中心(三期)项目 |
用地性质 | 村庄建设用地H14,商业用地B1,商务用地B2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穗府(天河)规划资源审〔2024〕24号文、粤府土审(授)〔2024〕188号文 |
用地位置 | (略) (略) 珠吉街道珠 (略) 大陇地段 |
建设位置 | (略) (略) 珠吉街道珠 (略) 大陇地段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仟零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5928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134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建设规模 | *平方米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规划条件和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2024-0030,电子监管号:*A*)附件3(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68号文)执行。 |
附加说明 | 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68号文、穗府(天河)规划资源审〔2024〕24号文、粤府土审(授)〔2024〕188号文、穗国土规划留〔2018〕294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21〕46号文、*-2024-0030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A*)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的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土规划留〔2018〕294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3838平方米、在穗规划资源留〔2021〕46号文相应扣减留用指标3224平方米。 3.根据*-2024-0030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第二十四条第(一)点,项目用地范围内1134平方米的代征绿化用地须按规划实施建设并无偿移交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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