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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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管函〔2024〕8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251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实现车辆信息的集中化、统一化管理,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2411-#-04-04-#)。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机关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软件 (略) 建设(地点为给该项目分配云资源的机房地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建公务用车油耗监控及安全预警模块。主要包括新建车辆定位管理功能、车辆预警管理功能、车辆OBD报表、车辆油耗数据可视图、车辆预警数据可视图、车辆油耗分析等6个功能。二是新建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管理模块。 (略) 管理、租赁车辆管理、租赁司机管理、租赁费用公示、租赁申请、订单管理、单位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对账报表、租赁车辆保险管理、 (略) API对接等10个功能。三是升级车辆调度模块。依托原有车辆调度模块,新增节假日预警订单,可自定义设置节假日,实现节假日用车的监管。四是升级车辆管理模块。依托原有车辆管理模块,新增车辆购置管理、 (略) 置管理、车辆编制管理、车辆号牌管理、车辆档案库、车辆吊销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等7个功能。五是升级用户管理模块。依托原有用户管理模块,新增清除已吊销系统使用资格的人员功能,保证公车管理的数据真实性和及时性。六是配置车载单北斗定位OBD智能终端。配置3500台车载单北斗定位OBD智能终端,配备高精度北斗定位芯片、高灵敏度3D传感芯片,支持国密SM4算法加密要求,以及OBD等高性能模块,作为汽车 (略) 由网关,保障车辆数据采集精度。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1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35.#元,由省财政结合项目进度统筹安排资金。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 (略) 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件开发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其他事项中涉及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工程费用

305.64

1

软件开发费

95.64

2

车载硬件设备费

21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6.7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3.06

2

可研报告设计咨询费

7.10

3

监理费

6.11

4

三级等保测评

9.00

5

软件测试费

1.43

预备费

3.32

总投资

335.66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管函〔2024〕8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251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实现车辆信息的集中化、统一化管理,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2411-#-04-04-#)。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机关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软件 (略) 建设(地点为给该项目分配云资源的机房地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建公务用车油耗监控及安全预警模块。主要包括新建车辆定位管理功能、车辆预警管理功能、车辆OBD报表、车辆油耗数据可视图、车辆预警数据可视图、车辆油耗分析等6个功能。二是新建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管理模块。 (略) 管理、租赁车辆管理、租赁司机管理、租赁费用公示、租赁申请、订单管理、单位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对账报表、租赁车辆保险管理、 (略) API对接等10个功能。三是升级车辆调度模块。依托原有车辆调度模块,新增节假日预警订单,可自定义设置节假日,实现节假日用车的监管。四是升级车辆管理模块。依托原有车辆管理模块,新增车辆购置管理、 (略) 置管理、车辆编制管理、车辆号牌管理、车辆档案库、车辆吊销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等7个功能。五是升级用户管理模块。依托原有用户管理模块,新增清除已吊销系统使用资格的人员功能,保证公车管理的数据真实性和及时性。六是配置车载单北斗定位OBD智能终端。配置3500台车载单北斗定位OBD智能终端,配备高精度北斗定位芯片、高灵敏度3D传感芯片,支持国密SM4算法加密要求,以及OBD等高性能模块,作为汽车 (略) 由网关,保障车辆数据采集精度。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1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35.#元,由省财政结合项目进度统筹安排资金。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 (略) 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智慧江西机关事务公务用车子系统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件开发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购置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其他事项中涉及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2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工程费用

305.64

1

软件开发费

95.64

2

车载硬件设备费

21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6.7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3.06

2

可研报告设计咨询费

7.10

3

监理费

6.11

4

三级等保测评

9.00

5

软件测试费

1.43

预备费

3.32

总投资

3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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