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二中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二中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发改字〔2024〕204号
石城县 (略) :
报来《石城县 (略) 关于要求审批石城二中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教体字〔2024〕9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石城二中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410-#-04-01-#)。
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城二中。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石城县石城二中校园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维修改造衔石楼、炼石楼等两栋校舍,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改造 (略) 给水管道约482米、 (略) 电缆线约1380米及电控箱;建设车棚、水池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学校自筹。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石发改字〔2024〕204号
石城县 (略) :
报来《石城县 (略) 关于要求审批石城二中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教体字〔2024〕9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石城二中校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410-#-04-01-#)。
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城二中。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石城县石城二中校园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维修改造衔石楼、炼石楼等两栋校舍,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改造 (略) 给水管道约482米、 (略) 电缆线约1380米及电控箱;建设车棚、水池等附属配套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学校自筹。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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