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1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7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略) (略) 关 (略) (略) 源辉机制砂、碎石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
2 | (略) (略) 关 (略) (略) 年产3000吨木粉烘干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599-(略)、(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环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 (略) 76-78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 (略)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7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略) (略) 关 (略) (略) 源辉机制砂、碎石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
2 | (略) (略) 关 (略) (略) 年产3000吨木粉烘干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599-(略)、(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环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 (略) 76-78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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