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指南
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公共服务职责和范围,依法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承担公共就业服务的机构,负责就业服务的基础工作
二、承办机构: (略)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各用工单位
四、申请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单位
五、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单位受理;
2、提交招聘备案材料;
3、填写招聘材料,按要求登记注册《安徽 (略) 》;
4、帮助招聘。
七、办理时限:条件符合且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九、办理地点: (略)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310办公室
十、办件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一、咨询方式:0550-#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公共服务职责和范围,依法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承担公共就业服务的机构,负责就业服务的基础工作
二、承办机构: (略)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各用工单位
四、申请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单位
五、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单位受理;
2、提交招聘备案材料;
3、填写招聘材料,按要求登记注册《安徽 (略) 》;
4、帮助招聘。
七、办理时限:条件符合且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九、办理地点: (略)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310办公室
十、办件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一、咨询方式: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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