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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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公共服务职责和范围,依法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承担公共就业服务的机构,负责就业服务的基础工作

二、承办机构: (略)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各用工单位

四、申请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单位

五、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单位受理;

2、提交招聘备案材料;

3、填写招聘材料,按要求登记注册《安徽 (略) 》;

4、帮助招聘。

七、办理时限:条件符合且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九、办理地点: (略)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310办公室

十、办件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一、咨询方式:0550-#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公共服务职责和范围,依法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承担公共就业服务的机构,负责就业服务的基础工作

二、承办机构: (略)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各用工单位

四、申请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单位

五、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单位受理;

2、提交招聘备案材料;

3、填写招聘材料,按要求登记注册《安徽 (略) 》;

4、帮助招聘。

七、办理时限:条件符合且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九、办理地点: (略)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310办公室

十、办件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一、咨询方式: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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