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500吨医用新材料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4500吨医用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汇龙镇启东经 (略) (略) 3119号
建设单位:南通 (略)
编制机构:苏 (略) (略)
编制人员:张大庆(**)
项目概况:
一、本项 (略) 经 (略) (略) 3119号,企业租赁 (略) 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改性蓖麻油和改性塑料粒子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1429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改性蓖麻油2500吨和改性塑料粒子2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409-*-89-01-*。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 (略) 城 (略) 理厂 (略) 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排放。
2.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 (略) 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3. (略) 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3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 (略) 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执行。
5.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活性炭使用的通知》(通环办〔2023〕115号)要求及时进行活性炭“码上换”登记。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略) 。
联系地址: (略) (略) 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4500吨医用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汇龙镇启东经 (略) (略) 3119号
建设单位:南通 (略)
编制机构:苏 (略) (略)
编制人员:张大庆(**)
项目概况:
一、本项 (略) 经 (略) (略) 3119号,企业租赁 (略) 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改性蓖麻油和改性塑料粒子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1429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改性蓖麻油2500吨和改性塑料粒子2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409-*-89-01-*。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 (略) 城 (略) 理厂 (略) 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排放。
2.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 (略) 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3. (略) 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3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 (略) 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执行。
5.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活性炭使用的通知》(通环办〔2023〕115号)要求及时进行活性炭“码上换”登记。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略) 。
联系地址: (略) (略) 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